【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於2007年4月離世,商人陳振聰出示2006年遺囑爭產,被裁定遺囑造假。他被裁定偽造及使用假文書罪,不服上訴,案件昨續審。陳欲於上訴傳召新證人作供,但被上訴庭拒絕,而到庭準備作供的博愛醫院前主席蕭炎坤亦「白走一趟」。 陳振聰(55歲)欲傳召蕭炎坤及大埔梧桐寨村村民古漢鵬,證明控方證人梁錦濠等的供辭不可靠。蕭指梁曾表示,得悉陳手執龔的遺囑,意欲攻擊陳,藉此獲得利益。陳亦希望存入蕭的供辭,以及華懋主席龔仁心被商人陳書春追討5000萬元民事案的申索文件,證明龔仁心等證人亦不可信。 律政司指陳證據確鑿 惟上訴庭昨聽罷陳及律政司就加入陳證據的陳辭後,拒絕批出許可。蕭昨午在庭外候命,得悉無緣「亮相」後隨即離開,對作供一事表示「幫到人咪幫」。 代表律政司的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稱,原審中控方呈堂的證據確鑿,陪審團按邏輯考慮,只會裁定陳有罪。陳於上訴指因他不是偽造者,否則便會接受基金提供157億元和解方案,但Perry指陳與蕭開會時表明意欲和解,說法互相矛盾。Perry又強調,原審法官麥機智已考慮傳媒大量報道陳的事件,茬乘f團不用理會,只需考慮庭內證供已足夠。 陳一方今繼續回應律政司的陳辭,並就12年監禁刑罰提出減刑理據。 【案件編號:CACC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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