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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凱亮的胞兄周凱膺前日入稟高院,引用「喪失權利規則」,要求法庭禁止周凱亮按父母遺囑繼承財產,以及取消其繼承遺產的資格。(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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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殺雙親的周凱亮於今年3月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被判囚終身。(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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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申禁弒親周凱亮分遺產 3物業加現金 估值逾千萬

【明報專訊】大角嘴弒親碎屍案中的被告周凱亮今年3月被裁定謀殺雙親罪成,被判終身監禁。周凱亮的胞兄周凱膺前日入稟高院,引用「喪失權利規則」,要求法庭禁止周凱亮按父母遺囑繼承財產,以及取消其繼承遺產的資格,同時要求法庭讓周凱膺成為父親的遺產執行人。周凱膺曾在碎屍案中任證人,並在庭上表示,根據父母的遺囑,兩人死後的資產由他與周凱亮繼承,故若他申索成功,有可能獨佔全份目前估值最少達逾千萬元的遺產。

原訴方為周凱膺(36歲),被告為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周凱亮(31歲)。入稟狀指出,兩人的父母周榮基及蕭月兒於2008年9月18日立下遺囑,原訴一方要求法庭下令禁止周凱亮按遺囑繼承財產,及依據「喪失權利規則」(the forfeiture rule)取消周凱亮繼承父母遺產的資格,並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讓原訴人周凱膺成為周榮基遺產執行人。原訴一方同時要求,由周凱亮一方支付轉讓遺產的支出等。

死者遺囑 兄弟繼承

經常處理遺產案件的律師馬華潤解釋,「喪失權利規則」規定非法殺人者不得從其殺人的行為取得利益。

入稟狀未有披露周父母的遺產內容,而周凱膺在碎屍案曾出庭作證,供稱其父母除擁有西營盤西園長蓁閣單位住所,另外在天水圍虃z豪園及深圳擁有物業,3個物業購入時用了逾400萬元。

周凱膺在上次審訊表示,父母立下遺囑稱,死後的資產將由周凱膺與周凱亮繼承。周凱膺另於2012年12月、即案發前3個月為父母購買保險,他是唯一受益人。

案發前3月 原告替父母買保險

根據上次審訊時資料,周榮基及蕭月兒夫婦戶口現金約49萬元,加上3個物業。本報據上述資料,推算二人的遺產現估值最少逾千萬(見上表)。

本報記者昨日兩度到周凱膺位於西營盤的住所,惟無人應門。周凱膺的鄰居表示,他自慘劇發生後仍然居住於上址,未有搬走,平常見到鄰居時也會打招呼。

周凱亮於2013年3月1日相約父親周榮基及母親蕭月兒到大角嘴一單位執屋,周涉在單位內殺死雙親。周凱亮其後報警表示父母失蹤,並接受傳媒訪問,訛稱兩老向他表示返內地遊玩後失蹤。周凱亮最終於3月15日被捕,並於今年3月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加上他承認的兩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被判處終身監禁。

【案件編號:HCMP2611/15】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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