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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前)19日為了逃漏稅案重回彰化地方法院出庭。(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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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年逃漏稅2.4億 魏應充願捐1億盼緩刑

【明報專訊】頂新案一審獲判無罪的魏應充,19日下午又因大統混油案時涉及的逃漏稅案到彰化地方法院出庭,他認罪並表示願意捐出1億元的公益捐,並打悲情牌說「公司需要我」,請求法官予以判刑6個月,並給予緩刑的自新機會。

彰化地檢署2012年偵辦大統混油案,查出頂新製油報繳營業稅時浮報進貨成本與低報賣油利潤的案外案,頂新從2006年到2012年涉及逃漏稅達2億4870萬元,差額都存入魏應充在銀行的私人帳戶,全案遭國稅局裁罰1億6822萬元,並依違返《商業會計法》與《稅捐稽徵法 》偵辦。

另外,頂新公司會計陳錫勳,沒有登載上述差額,導致公司財務報表不實,幫助公司逃漏營業稅2900多萬元、營利事業所得稅2億1940萬元,一併被依共犯起訴審理。案發後,頂新公司已補繳4億多元的稅款與罰款。

魏應充向法官求情,建請法官「給我自新的機會,判6個月徒刑,並可緩刑,我也願意繳1億元的公益捐」。全案2月18日下午4點宣判。

頂新逃漏稅案的合議庭審判長,與頂新案審判長都是法官吳永梁,庭訊結束後,吳永梁裁定全案2月18日下午4點宣判。彰化地檢署承辦察官施教文說,魏應充如果只判6個月有期徒刑,還給予緩刑,刑責太輕,因為,頂新公司長期用內帳逃漏稅,如果不是檢方追查大統混油案意外發現,到現在可能「還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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