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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士淵申請難民被拒案 聯邦獲判可不披露保密信息

(渥太華23日加新社電)聯邦法庭裁定﹐在一宗中國公民申請難民庇護案中﹐聯邦政府可不披露與個案相關的保密信息。儘管當事人說﹐這些信息可能對他的個案至關重要。

在周四曝光的裁決書中﹐聯邦法庭法官福瑟吉爾(Simon Fothergill)接受政府請求﹐在大溫哥華列治文市華裔商人沈士淵(Shiyuan Shen)個案中﹐可以不公開兩份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 Agency,圖)文件的部分內容。沈士淵在中國涉嫌欺詐被通緝。

政府辯說﹐若披露受保護信息﹐將會傷害國際關係﹐損害加拿大在外國盟友與消息來源眼中的信用。

沈士淵希望看到邊境服務局文件的完整版本﹐他辯說﹐這可能有助於他展示﹐政府用來反對他難民申請的證據﹐是通過刑訊方式取得。

沈士淵還聲稱﹐未披露的信息與他的投訴有關﹐他指稱政府違反坦誠原則﹐濫用難民局程序。

法官福瑟吉爾在裁決中說﹐受保護的信息﹐「幾乎或根本沒有提供額外證據」﹐涉及沈士淵所提及事宜。

他說﹐即便沒有這些信息﹐沈士淵的律師「仍有很好立場」提出辯詞。雖然福瑟吉爾認為﹐聯邦的證詞中﹐要將紀錄保密的理由「可能被認為屬於推理」﹐但他認定﹐公布這些信息會損害加拿大的國際關係。

沈士淵於2002年2月離開中國﹐在美國居住﹐他於10年前來到加拿大。

他與一名加拿大人結婚﹐並申請永久居民身分。但他被邊境服務局逮捕﹐因為他被懷疑曾在中國參與違法活動﹐涉及鋼鐵貿易﹐那源自上海市公安局發布的逮捕令。

沈士淵於2011年3月﹐在加拿大申請難民保護。他在聆訊中爭辯說﹐政府需要披露所有從中國獲得、與其個案相關的文件。

他的難民申請被拒絕﹐他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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