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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盧寵茂斥緊急修例「未審先判」

【明報專訊】未成年的Michelle無法捐肝救母幾乎觸發緊急修例,港大外科學系肝臟移植科主任盧寵茂(圖)昨形容一旦通過緊急修例,是「未審先判」,強推一個未成年中學生上手術台,忽略Michelle實際上是否合適,認為捐肝者阿甄的出現,救了Michelle、醫學界和整個社會。

盧寵茂昨在港台《千禧年代》表示,醫學界最主要考慮是捐贈者要有能力絕對明白風險、當中損傷及一生永久影響,對未成年的中學生來說,其人生經歷不容許他們有足夠的考慮。

盧寵茂又說,未成年人很多事上都要父母做主,一旦要他們捐器官給父母,會有利益衝突,他行醫20多年見過無數例子是家人給予壓力,擔心未成年人會否受壓不敢說出聲、能否拒絕父母壓力。

指忽略Michelle是否合適

對於立法會曾擬緊急修例容許Michelle捐肝予母親,盧寵茂說Michelle根本未做檢查,不知是否合適,但公眾言論已鼓吹要她捐,反問心理學家、醫護團隊如何做評估,如何面對整個社會的檢查,形容一旦通過緊急修例是「未審先判」,可幸阿甄站出來,救了Michelle,免她受壓,救了醫學界,免他們面對道德和公眾指摘的矛盾,亦救了整個社會。

外國准16歲經評估捐器官

不過,據《美國移植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Transplantation)於2013年6月10日刊出有關未成年捐贈者的文章,列舉世界各地不同做法,如加拿大安大略省和緬尼托巴省,以及蘇格蘭容許16歲的人捐器官,但要經獨立委員會評估。文章提議為未成年捐贈者做一系列能力評估測試,測試他們是否獨立,不受家人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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