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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被告鍾耀華(左一)、黃浩銘(左二)、李永達(左四起)、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朱耀明及張秀賢昨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他們將於6月15日在區域法院提訊。(馮凱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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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佔領被控 黃浩銘擬申高院審理 9被告下月區院提訊

【明報專訊】「佔中三子」等9名佔領行動參與者於佔領運動結束逾兩年後被控公眾妨擾等罪,案件昨再提訊。控方申請將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被告之一社民連外務副主席黃浩銘則申請押後,稱擬提司法覆核申請將案交由高院陪審團審理,但裁判官拒絕押後,稱「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遲來的公義令公義受損)」。

佔中三子戴耀廷(52歲)、陳健民(58歲)和朱耀明(73歲)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3人另與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5歲)、邵家臻(47歲)、學聯前代表張秀賢(22歲)和鍾耀華(24歲)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社民連外務副主席黃浩銘(28歲)被控煽惑公眾妨擾,民主黨成員李永達(61歲)被控煽惑他人阻礙夏t道行車道。9名被告將於6月15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黃浩銘:正就覆核申法援

代表鍾耀華、黃浩銘和李永達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黃浩銘擬申請將案轉交高院由陪審團審理,申請將轉介程序押後6周,黃將就《裁判官條例》第88條提出司法覆核。根據該條文,當律政司提出將控罪移交區院審理後,裁判官須作出有關命令。黃浩銘庭外透露,目前正就有關司法覆核申請法援。

官拒押後:遲來公義令公義受損

李柱銘又表示,控方於案發兩年多後才檢控9人,今年3月底首次提堂時已申請押後6周,至上周仍收到控方遞交的大量證物及影像紀錄,李柱銘表示沒有時間檢閱證物,又質疑控方未準備好讓眾被告答辯,請求裁判官考慮到公眾觀感和對被告公平,押後轉介文件程序。

惟裁判官引用李柱銘陳辭時提及的「justice」(公義)一詞,稱「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遲來的公義令公義受損)」,認為批准押後亦會影響公義,故拒絕其押後申請。

陳健民:未決定認罪否

陳健民在庭外表示現時未決定是否認罪,除要研究控方證據是否合乎事實,以及其面臨控罪是否合適之外,亦要考慮一旦罪成,對日後公民自由表達意見權利的影響。

【案件編號:ESCC9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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