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攸潭美村前村長潘金鴻稱,康樂中心平日開放予公眾使用,中心外牆懸掛橫額清楚列出開放時間。他又指由於中心內存放了私人物品,在沒人看守下會鎖門,聲稱並非將中心「私有化」。(郭慶輝攝)
放大
 
本報記者上周二到元朗攸潭美村康樂中心,發現內娷\放了康樂棋及乒乓球等設施,前村長潘金鴻稱市民進內只要登記,就可以使用康樂設施。(郭慶輝攝)
放大
 
地政總署已在簷篷支柱張貼通告,須於今天(11日)之前停止佔用簷篷所在的官地。攸潭美村前村長潘金鴻指簷篷由村民集資興建,承認未有核實土地資料,聲稱是無心之失,希望政府酌情處理。(郭慶輝攝)
放大
 

其他新聞
房會研發「減音窗」 可減8分貝 擬用於公屋
摩天輪處理交接 短暫重開機會微 停開遲公布 黃偉綸認可改善
擁元朗農地村屋 發展局副局將避席會議
鹹水管爆裂 鬧巿現噴泉
巿民認識加深 社企月餅大賣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攸潭美前村長:僭建簷篷屬疏忽 否認康樂中心私有化 「登記便可用」

【明報專訊】元朗攸潭美村(前稱牛潭尾村)康樂中心被指「私有化」,事件演變成羅生門。負責管理康樂中心的攸潭美村居民互助會主席、攸潭美村前村長潘金鴻承認,康樂中心旁邊空地的鐵皮簷篷位於官地,聲言是無心之失,事前不知簷篷是僭建,又指簷篷使用多年,希望政府酌情處理。他又否認將康樂中心「私有化」,又指市民只要登記,就可使用中心設施。

明報記者 馬耀森

本報9月1日報道,政府於1977年向元朗攸潭美村居民互助會有限公司批出土地牌照,准許其使用村內一幅9537呎政府土地作康樂中心用途,以及在其上搭建一幢兩層高建築物,惟自2014年開始中心疑被「私有化」,牛潭尾村民關注組指中心外牆的「康樂服務社」名稱改為「互助會」,又拒絕村民申請入會享用中心設施;中心又被揭發僭建簷篷。

稱登記冊交政府 暫無法展示

潘金鴻上周二邀請本報記者到攸潭美康樂中心,逐一反駁關注組的指控。潘金鴻強調,康樂中心一直開放予公眾使用,平日打開大門,門上貼了中心開放時間,去年亦在中心外牆掛上紅色大型橫額,清楚列出開放時間,市民只要在開放時間到訪,隨時可進內,惟使用設施需要登記姓名及聯絡電話。他解釋,中心部分設施如乒乓球、康樂棋等,由村民付款購買,屬私人物品,故要求訪客登記,一旦遺失或損壞,可以聯絡相關人士跟進。他指報道刊登後,已將登記冊交予政府檢視,暫時無法向記者展示市民使用中心設施的紀錄。

簷篷貼地署通告 促停佔地

對於被指霸官地,潘金鴻回應稱,約10多年前,政府在康樂中心旁邊土地興建圍欄,之後村民集資,在圍欄範圍內搭建了一個舞台及簷篷,供村民舉行活動,例如嘉年華及盆菜宴等。他承認當初在搭建簷篷時,未有向地政總署核實土地資料,故不知簷篷位於官地,希望政府酌情處理。

村民:屢索入會表格不果

現場所見,地政總署已在簷篷張貼通告,須於今天(11日)之前停止佔用丈量約份第104約地段第904號毗鄰的未批租政府土地,即簷篷所在地。牛潭尾村民關注組成員羅新章表示,過去有村民指潘金鴻要求村民登記入會才可使用中心設施,惟多次索取入會表格不果,指名額已滿,「根本就係唔想畀人用」, 又指潘金鴻稱簷篷多年前興建、不知是僭建的說法兒戲,「無理由用髐Q幾年都話唔知」,認為欠說服力。

 
 
今日相關新聞
攸潭美前村長:僭建簷篷屬疏忽 否認康樂中心私有化 「登記便可用」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