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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新報人》總編輯李心怡(中)及Varsity總編輯馬穎妍(右一)由講師及同學陪同到庭,兩人均表示對判決感失望。(楊柏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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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禁入採訪區 高院拒受理覆核

【明報專訊】2016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當日,有學生及網媒記者被禁止進入新聞中心採訪區。時任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刊物Varsity總編輯及浸會大學新聞系學生刊物《新報人》副總編輯,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有關做法。高院法官昨指新聞處前年已採用新政策,讓新聞系學生進場採訪,故拒受理覆核。兩刊物現任總編輯均表示對裁決感失望。

《新報人》促開放採訪權

現任《新報人》總編輯李心怡表示,《新報人》是符合條例註冊的刊物,故應開放採訪權予他們,而非酌情開放採訪名額。新聞處雖已改變一貫做法,但4個名額卻是朝令夕改,影響他們的採訪權。他們會與律師商討,考慮會否採取下一步行動。Varsity總編輯馬穎妍認為新聞處的新政策對他們不公平,令他們無法與主流媒體享有同等對待。

政府新聞處歡迎法院的裁決,並指於2016年8月起在場地整體情G許可下,容許指定數目的新聞系學生進場採訪,新聞處會繼續透過此安排,盡可能為新聞系學生提供採訪機會。

官:新聞處已採用新政策

法官區慶祥於判辭指出,自2016年9月新聞處已採用新政策,每次讓每間院校不多於4名新聞系學生,進入政府主要記者會及傳媒活動採訪。申請方質疑上述政策非「新政策」,只是一個「例外」處理方法;區官不同意,並指是次覆核已淪為學術討論。申請方認為有關新政策仍侵害言論及新聞自由,區官指是次覆核非要挑戰新政策,擔心新聞處政策搖擺不定的說法純屬推測。就訟費事宜,區官不作任何頒令。 【案件編號:HCAL98、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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