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曾蔭權今於瑪麗「出獄」
新巴城巴下周日起加價
不停車收費 將藍隧道先行再推全港 車貼感應標籤自動扣錢 料2025再無繳費亭
台星早推 議員:快易通收行政費難普及
結合三隧分流 為繁忙時段收費遞增鋪路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鄭若驊僭建案 蔡維邦:公開法律意見否 律政司決定

【明報專訊】律政司長鄭若驊及丈夫潘樂陶名下兩間獨立屋,去年初被揭發有僭建。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早前發聲明,以證據不足為由不檢控鄭若驊,但會檢控潘樂陶。負責給予獨立法律意見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昨表示,應否公布其法律意見,由律政司決定。

蔡維邦昨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後回應表示,作為大律師,負責為客人(即政府)提供法律意見,是否公開意見則由律政司決定,「作為一個專業,不到我們作assessment(評估是否公開)」。

是否雙重標準 蔡:UGL案性質不同

被問到涉前特首梁振英的UGL案沒索取獨立法律意見,當中是否持雙重標準時,蔡維邦表示兩案性質不同。他又說,假如UGL案有索取獨立法律意見,「當然可能公眾會比較清楚process(程序),但這次沒有,是律政司長的決定」。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昨被問到能否就不檢控鄭若驊的決定作更清晰交代時,表示已在聲明交代,沒有補充。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拒評UGL事件,多次強調律政司檢控與否,並非司法機構責任。就律政司長應否再解釋,馬道立表示記者應問司長,他不宜評論。

同樣現身典禮的前律政司長袁國強亦拒評鄭若驊在UGL案的做法,稱「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又說「正正我有這個(擔任司長)經驗,現在退下來,更不應該在這個情G下評論」。鄭若驊典禮後未待記者發問便說「I have no comment(不予置評)」,沒答問便離開。

 
 
今日相關新聞
法律年致辭稱法庭只考慮法律 不會偏幫 馬道立:法官宣誓奏國歌應該
鄭若驊:港憲制建基中國憲法基本法 毋庸爭議
鄭若驊僭建案 蔡維邦:公開法律意見否 律政司決定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