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個勞工團體昨日趁五一勞動節遊行爭取權益,職工盟稱其主辦的遊行有2200人參與,警方指最高峰時有1400人;而工聯會的遊行大會稱有逾4500人參與,警方指高峰時約3400人。對於政府建議修訂《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僱員在政府公布「極端情G」後兩小時不用立即上班,兩個團體均認為應立法規管。 職工盟昨午在維園發起主題為「谷到爆」的大遊行,遊行至政府總部,有28個團體參與。大會提出五大訴求,包括爭取立法標準工時每周44小時、保障集體談判權、修訂職安條例、最低工資時薪不少於54.7元,以及拓展勞工法例保障自由工作者。 工盟:指引靠僱主自律 意義不大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於遊行完畢後,回應政府修訂《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表示,僱員於「極端情G」下兩小時不用立即上班「意義不大」,因僅透過指引處理,等同依賴僱主自律,不跟從亦無罰則,且若僱員兩小時後未能上班,僱主仍可藉此剋扣勤工獎。她認為政府應清楚定義「極端情G」及「必要工種」,透過立法處理方有效。 在上市集團酒樓任點心技工16年的羅女士月薪2萬元,每日工時10小時,每朝6時便需上班製作點心,工作環境惡劣,長期站立導致靜脈曲張。獨自照顧兩孩子的她盼藉遊行爭取較短工時,以陪伴孩子。她說,現時酒樓員工在8號風球仍要上班,如外面交通癱瘓,上司要求他們在公司休息,但其間無加班或交通津貼。她認為政府有必要立法,如預計8號風球惡劣天氣必須停工,以保障員工安全。 工聯提草案 促設委會商停工標準 另外,工聯會昨早亦發起遊行,由灣仔修頓球場遊行至政府總部,訴求包括爭取立法規定惡劣天氣停工安排、立法規定發放加班津貼等。對於政府提出颱風「極端情G」的建議,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不足,指引欠約束力。 陸頌雄說,工聯會將提出私人條例草案,要求政府立法規管相關停工安排,建議成立由勞、資、官3方組成的委員會定出停工標準,授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在惡劣環境下,發出具法律效力的停工令,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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