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將於明日刊憲,修例規定所有的士須安裝「行車記錄系統」,即車內車外攝錄系統及全球導航衛星系統,運輸署今年第四季起接受系統供應商申請並批予授權,下半年為業界辦簡介會,以讓業界明年起安裝系統,料所有的士2027年初完成安裝。修例另規定所有的士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二維碼及非二維碼各一),明年4月1日起生效。 運物局稱,行車記錄系統可由一個或多個裝置組成,須有3個功能,包括能在車廂內進行帶錄音的錄影、可清晰顯示車外前方及後方視景的不帶錄音錄影,以及須透過全球導航衛星系統收集的士位置數據。局方稱系統有助調查拒載、濫收車資、兜路等爭議,打擊司機不當行為及提升駕駛安全,保障的士及乘客權益,相信亦有助降低的士保費。 明年4月須供兩種電子支付 行車記錄系統須連接的士驅動系統自動錄影及收集數據,車主及司機不能關閉。為保障私隱,數據須以編碼處理,儲存在裝置內30天;只有指明情G下,例如調查交通相關違例事項,執法機構、運輸署長及獲授權人方可取覽或檢索車廂錄影,相關數據其後會被儲存在運輸署中央資訊系統。至於車外錄影及位置數據,車主可聯絡供應商遠端檢索內容,以便日常管理的士。 運物局稱,預計的士營運成本的增幅大致可控,運輸署中央資訊系統則涉750萬元開發費及每年6800萬元管理維護費,由署方現有資源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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