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5至8月房委會多次突擊抽查天水圍一公屋單位,發現住戶不在家,加上單位水電用量低等因素,最終勒令收回單位。該住戶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司法覆核尋求推翻房委會決定,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聆訊。住戶解釋,涉案單位無Wi-Fi、電視及雪櫃,她亦會在胞妹家中洗澡和洗衣服,故單位水電用量低。房委會一方重申,基於當局18次突擊巡查都找不到住戶等一籃子因素,認為她非經常住在涉案單位。法官聽罷陳辭後稱,會在兩個月內頒下判決。 不開冷氣辦公室充電 家無Wi-Fi 申請人鄧慧賢報稱小提琴導師,居於天水圍天慈h一單位;建議答辯人為上訴委員會(房屋)及房委會。就單位水電用量,自行應訊的鄧慧賢陳辭稱,她會在辦公地點為手機充電、在胞妹家洗衣服和洗澡,又提到家中無食物,故無使用雪櫃,單位內2023年購買的充電燈泡亦一直不用充電,加上家中無Wi-Fi、家居電話和電視,故單位水電用量低。鄧重申,當局未能提出直接證據,證明她不在單位居住。 在入稟狀自言遵循節約能源原則、夏天不開冷氣的鄧慧賢,另提到根據天文台資料,本港5至8月夜間平均氣溫26度,而機電署主張,從環保角度而言,應把冷氣調校至25.5度,她反問夏天夜間「係咪有需要開冷氣?」 妹稱一家生活節儉 質疑辦公時間家訪 鄧慧賢胞妹補充,她們一家「窮住大」,生活方式節儉,當局不應把「自己檭靰k」套用到別人。此外,胞妹亦稱鄧慧賢要照顧患白內障母親,故部分時間不在家,質疑當局多次安排在辦公時間突擊家訪,強調「家姐係有返屋企」。 房會:18次巡查不果 凌晨家訪擾民 房委會一方陳辭稱,去年其中169天單位有163日耗水量為零,單位亦多次出現零耗電,再加上當局巡查18次也找不到鄧慧賢等一籃子因素,認為鄧並非經常住在涉案單位。 另外,房委會一方在暫委法官林展程詢問下確認,當局去年調查期間,不清楚鄧慧賢有早出晚歸習慣,而最晚一次突擊家訪在晚上9時許,不曾安排凌晨家訪。房委會一方解釋,在凌晨時分家訪需顧及「安全性」及會否騷擾其他住戶等因素,並謂可從水電用量反映單位夜間是否有人居住,認為當局沒在凌晨家訪並非不合理。 【案件編號:HCAL 9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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