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男友有悔意 陸女判免死

[2015.01.27] 發表

【明報專訊】台灣男子藍坤俞遭同居中國女友黃靖雯(圖)殺害分屍、焚屍,法官審理後形容黃女殺人如砍剁雞鴨,審酌黃女犯後多次自白、懺悔,藍某對她確有暴力傾向,且有感情及金錢多起爭執,彼此有怨懟,依殺人、毀屍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黃女逃過一死。

對判決結果,藍坤俞的母親表示,道歉書信是黃女為減輕刑責才寫的,根本是胡說八道、謊話連篇,絕不相信黃女有悔過誠意。黃女若不被判死刑,實難接受,盼檢察官上訴,還給藍家一個公道。

判決書指出,已取得台灣籍的黃靖雯(45歲)和小開藍坤俞自2009年起同居,後來黃女借貸給藍某,還擔任該公司1000餘萬元貸款之連帶保證人,雙方因而有財務糾紛。

2人在同居期間,雙方多次爭執,藍對她暴力相向,2013年4月起黃女多次到精神科就診,藉此取得安眠藥。

去年4月間,黃女在藍男的座車下裝設GPS,27日將藍男約到其住處,讓他飲用摻入安眠藥的紅茶而昏迷。

昏迷後黃女持刀將藍男殺害、分屍,將屍塊載運到山區焚燒、掩埋,事後還打電話給藍父,表示都找不到其子,又打幾通電話到公司表示要找藍某,營造找人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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