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共管柏文法 杜絕管理費急漲

[2015.05.27] 發表

(多倫多26日加新社電)安省周三將引入新的共管柏文法案﹐為全省約130萬名共管柏文居民﹐提供解決紛爭的新便捷途徑。

解決柏文單位業主爭拗

省府將設立新的「共管物業管理局」(Condominium Authority)﹐提供各類服務﹐比如解決爭拗﹐柏文單位業主不必入稟法庭﹐化解他們與鄰居或柏文董事會之間的爭議。

安省消費者及政府服務廳長奧拉司逖(David Orazietti)說﹐管理局資金來自發展商繳納的費用?柏文單位業主每人每月也付費1元。

它將為柏文業主提供建議﹐以及調解服務﹐協助解決紛爭﹐例如噪音投訴?違反附例﹐或無法從柏文董事局處取得財政報告。

奧拉司逖稱﹐擺平柏文爭拗的成本﹐應可從數千元降至數百元﹐也無需牽涉昂貴的法庭時間。

柏文經理須考牌

省府也將創設「共管柏文經理牌照管理局」(Condo Manager Licensing Authority)﹐培訓及規管2,500名經理﹐他們負責管理安省1萬個共管物業項目﹐總計大約70萬個柏文單位。

奧拉司逖說﹐目前柏文經理無需認證﹐新的發牌制度﹐將規管個人及管理公司﹐同時施行新的操守指引。

《共管柏文法》(Condominium Act)的修訂﹐也將收緊法規﹐避免柏文管理費急漲。一些開發商在合約中加入條款﹐允許它擁有柏文公共區域如大堂﹐第2年再將那些區域回租給柏文董事局﹐導致業主面對猛漲的管理費。新法例還約束柏文董事局運作方式﹐提升其透明度及問責制﹐董事會成員也需有一些基本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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