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禮物 洩露內心秘密

[2016.02.09] 發表

「給予就是索取」 - 在現實中,禮物從來都不是免費的饋贈。我們贈送和接受禮物的方式,暴露著我們內心的聲音,期待和性格。

禮物對我們來說,有什麼用呢?

「首先是愛的表達。」

法國心理分析家薩繆埃爾 - 勒帕斯傑(SamuelLepastier)認為,「禮物是愛的見證,是精神食量,我們可以從母親哺育自己孩子這一點上找到原型的。所以同樣,恰當的禮物就是一份能夠使接收人內心需求得到充分滿足的禮物。」但在現實中,禮物從來都不是免費的饋贈,「給予就是索取」。當我們送禮是為了得到他人的感謝、欣賞、尊重和祝賀時,我們其實是在期待索取別人的觀點和想法。

映射品位 對接收者的瞭解

上世紀初的人類學家馬塞勒 - 莫斯(MarcelMauss)則認為,禮物是一種靈魂的寫照。

在毛利文中,禮物被稱之為「曼納」(mana),也就是說禮物上帶有原初擁有者的一種靈力 - 「豪」(lehau),它是一種神秘的力量。莫斯說,「印第安語中禮物一詞,就有饋贈和毒藥兩種含義。」不管是饋贈還是毒藥,禮物是饋贈者的自我呈現,禮物的選擇和送出方式,都映射出饋贈者的品位和愛好,以及對接收者的關注和瞭解程度。薩繆埃爾 - 勒帕斯傑解釋道:「這就是為什麼,不合口味的禮物同樣也能傷害我們的原因。因為這表明饋贈者根本不了解我們。」

禮物 - 祈福家庭和睦

另外勒帕斯傑還強調說:「聖誕、新年等重大節日送禮的特殊性,就在於送禮是在祈福家庭和睦這樣一種特定環境下進行的。有時候,一個群體聚在一起會導致某種緊張氣氛加重。這樣,禮物就變成一種無可比擬的語言,讓每個人都能找到一個合適的理由,冰釋前嫌。」在送出禮物的那一刻,我們感覺自己是寬容大度的,證明自己是充滿活力和愛心的。

有很多我們可以送的東西,但關鍵是以什麼方式送出。是送到就行,還是送得品位高,或是送得讓眾人皆知,聽聽心理學家馬瑞思•威蘭特(MaryseVaillant)是怎麼分析我們送禮時常見的幾種行為。

其實是自己想要

小時候,有些禮物我們特別想要,可卻沒有得到,比如一輛自行車,一列電動火車,一個洋娃娃,這些東西深深地留在了我們的記憶中。

在我們少不經事的幼小心靈裡,得不到這些禮物就意味著是我們的父母送不起,那一刻,我們對愛的渴望是多麼的強烈啊。

成年以後,我們送出的禮物有時候總會有著小時候沒收到的禮物的影子,送這類禮物的人饋贈的實際上是一種他們曾經渴望但卻沒有得到的愛。這是在圓兒時的夢嗎?

送不可思議的禮物

有些人送禮一擲千金,就像古代的帝王一樣,揮霍奢靡,因為他在萬人之上。過度慷慨的本質是強烈的佔有欲。送禮時的揮霍暗藏一種不由自主統治別人的意願,因為那些分量過重的禮物隱含著需要對方回報和盡義務的成分。這種揮霍可能是陰險的,也可能是自願的收買。一個挺傷人的問題:「他在追求什麼樣的地位?」

送實用的禮物

一把分奶油水果蛋糕的小鏟子,一台吸塵器,一把螺絲刀... 這些實用的禮物往往是最令人失望的了。不僅僅因為它們太土氣,不夠詩情畫意,主要是因為它們容易引起接受人的誤解。比如送給妻子一份減肥計畫,給兒媳婦一個烤爐,說是對她們有所所明,但好像是在揭人家短或侮辱人家智商呀。煞風景的問題:「那禮物有用嗎?」

送讓人討厭的禮物

有些禮物絕不會體現自身的價值,讓人難釋重負。這些禮物讓我們背上責任的重擔,卻沒的選擇。

比如我們沒開口找人家要,人家就送我們一條狗。禮物的背後是給我們的束縛。這就是欲擒故縱呀......讓人討厭的禮物,還包括那些無視我們存在的(比如奶奶給孩子我們不給的東西)或是剝奪我們快樂的東西(我們自己挑選或獲得禮物的快樂)。讓人惱火的問題:「我還有自由嗎?」

從來不送或送不好的東西

很少送禮物的人表面上看很吝嗇,其實往往背後隱藏著很脆弱的自戀情結。他們好像沒有被灌輸過饋贈可以取悅別人的觀念,而是認為慷慨饋贈時就要自我呈現。與其冒讓別人失望的風險,還不如少送或不送。誰跟自己的錢包有仇呢?問題:「他隱藏的是怎樣的脆弱呀?」

送代金券的

把代金券或一些錢當禮物送非常便捷。但既然你都不在乎送的是什麼了,別人拿它幹什麼也就不用你操心了。

這種無形的饋贈裡包含了些含蓄的意味(不打算讓收禮的人猜透自己的喜好和想像力),同時也有尊重的成分在裡面(即便他不知道我們是怎麼送的,反正是送出禮物了)。提個私下的問題:「這禮物(這錢)我收著踏實嗎?」

送包裝的

除了禮物本身,還要注意一下外觀。自行設計包裝或禮物讓接受者尊重你的創造力和你為此花費的時間。但無論哪種方式,饋贈者都是在拿自己的個性下注。禮物的原創性代表了他的獨特性和被認可的需求。

事實上,在饋贈的習俗中,有三個主角:送禮的,收禮的,以及看客 - 也就是虛擬的協力廠商,送禮者往往也要送他些「東西」。你要研究好一個問題:「這禮物究竟是送給誰的?」

送禮取悅別人 還是滿足自己

上個世紀初,法國人類學家馬塞勒 - 莫斯(MarcelMauss)專程前往紐西蘭的毛利部落和加拿大的印第安人部落,進行關於「古式社會」饋贈的研究。在莫斯筆下的誇富宴(potlatch)的制度下,接收者要有回饋的義務,所以饋贈禮物者期待有所回報。這樣看來,送禮最多的往往是費力不討好,絕不招人喜歡的。以慷慨的名義,我們的禮物終究是出自愛的呼喚。

時至今日這位人類學家的理論仍具現實意義。像毛利族的交換制度「庫拉圈」,或是印地安人的「誇富宴」一樣,我們的送禮也受三個因素的約束:給予、接受(我們不能對重要人物的禮物說不)和回報(有來無往我們的關係就勢必要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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