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下屆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4日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指出,新選民登記及更新選民資料限期為5月2日,選管會昨日發表立法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諮詢公眾30日,諮詢期下月1日截止。對於區議會及立法會新界東補選中,有本土派候選人的選舉宣傳單張字眼涉嫌違反基本法,拒為其免費郵遞宣傳品,選管會主席馮驊回應指出,不以特定字眼釐定違規標準,而是「整體文字背景、上文下理詮釋,看每個字背後的真正意義」,強調當中絕無政治考慮。 馮驊:絕無政治考慮 在剛過去的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本土民主前線參選人梁天琦曾稱,因其選舉宣傳單張有「自治」、「自決」等字眼而被拒寄,馮驊昨日解釋,選舉單張為選委會及政府公帑印製及投遞,必須合法,法律意見認為梁天琦的單張「鼓吹使用武力」,可能違反包括基本法的法律,故要求修改方允投遞,強調不止看字眼,有看上文下理,不能只「拿一隻字斷章取義」。面對本土派組織多人有意參選,馮驊指有足夠人手就其選舉宣傳品徵詢法律意見。 對於新東補選期間,馬鞍山頌安h票站因一個票箱不見鑰匙要警方「爆箱」,馮驊強調問題票箱封條完整,周邊無干擾[象,故不見鑰匙「並非關鍵」,足以斷定選舉公正沒有受影響。 他補充,會調查今次事件的詳細原因、需否有人負責,並檢視程序上改善空間,在選舉結束後3個月向特首提交報告,屆時會交代調查結果。 選舉論壇不追求均等時間 另外,今次建議指引的公眾諮詢中,選管會建議修訂有關競選廣播、傳媒報道及選舉論壇部分,獲發牌廣播機構若製作與選舉有關的節目,「未必追求均等時間上的平等」,而是以「公平及平等原則」不優待或虧待任何候選人。對於網台亦有舉辦的選舉論壇,馮驊表示,不能要求網台隨傳統媒體的公平準則,「但也要有底線,若講到明應要投1號、2號定3號,便要受選舉指引規管」,即如論壇中有材料達成選舉廣告成分,可能會被列入候選人選舉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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