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港開多間妓寨 申移民申入境皆被拒

[2016.04.15] 發表

【明報專訊】曾在香港經營多間妓寨的一名鄺姓男子多年前申請移民被拒,此後被列為不得入境人物(inadmissible),並因此在去年申請「臨時居民許可」(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簡稱TRP)時遭到拒絕。雖然鄺在今年重新申請TRP並獲准來加參加母親喪禮,但他以加拿大最高法院已判決《刑法》中的妓寨條款違憲為由,要求移民部還他清白,取消他不能入境的限制,允許他今後不用申請TRP也能入境。

鄺的申請在2月10日遭到聯邦法院法官津恩(Mr. Justice Zinn)駁回。法官在判決中說,「就算以後在加拿大開設妓寨已不算違法,移民部之前發現鄺與範圍廣泛的犯罪集團,有所聯繫的決定部分仍然有效,因此鄺仍是不得入境人士」。

鄺國健(Kwok Kin Kwong,譯音)在1999年申請永久居民遭到拒絕,移民官以鄺有刑事案底及參與犯罪集團為理由,將他列入不得入境名單。當時移民官發現他是香港多間妓寨的經營人,而根據當時加拿大的娼妓法,經營妓寨是犯法行為。

鄺國健是香港居民,如果不是受到不能入境的限制,他可以拿香港特區護照自由進出,不需申請TRP。TRP是針對因有案底被列為不准入境人士入境所設,一般若有可同情理由,移民部或許同意發給TRP,允許他們短暫來加停留。

鄺在2015年3月2日時為探望年邁母親申請TRP遭拒,但在今年1月27日,鄺重新申請TRP來加參加母親喪禮時則是獲得批准。

不過,鄺之後入稟聯邦法院,以加拿大最高法院在2013年12月作出「《刑法》妓寨條款是違憲」的判決為理由,要求法官命令移民部移除有關他經營妓寨是非法的紀錄,並取消他是不准入境人物的限制,還給他和一般香港人一樣免簽進入加拿大的自由。

移民部則反對聯邦法院處理鄺的請求,移民部認為鄺在最近一次的TRP申請已經獲准,說明有關爭議對申請的影響目前並不存在,而法官即使作出正面判決也對鄺的申請沒有任何實際效果。

不過,鄺並不如此認為,他指有關「經營妓寨」的紀錄仍然是需要處理的爭議,因為日後他隨時有可能因為相同理由在申請TRP時遭到拒絕。

法官津思並不接受鄺的說法,認為鄺對未來申請會被拒的預期純粹是推測,而鄺就算已取得TRP,也認為有關爭議仍然存在。

津恩後來檢視了鄺被列為不得入境人物的理由,除了經營妓寨之外,還包括參與了犯罪集團,法官認為,移民部發現鄺曾經參與犯罪集團,這部分仍然有效,所以無法取消對他不能入境的限制。

法官在判決最後說,該申請屬於「假設案件」(moot),因此駁回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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