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法官須進修性侵犯法課程
保守黨動議 國會一致同意盡快立法
(渥太華8日加新社電)眾議院一致同意﹐盡快處理聯邦保守黨臨時領袖安布絲(Rona Ambrose)提出的法案﹐規定準法官進修性侵犯法課程。眾議院接受新民主黨領袖唐民凱(Tom Mulcair)的動議﹐省略通常的二讀辯論﹐直接遞交法案給委員會。
C-377號法案限制法官任命﹐說明法官資格﹐已完成全面的性侵犯課程的人才有資格。
它也要求加拿大司法局(Canadian Judicial Council)﹐提交有關性侵犯法持續教育研討會的報告﹐以及修改《刑事法》﹐要求法庭在性侵犯案裁決中﹐提出書面理由。
安布絲說﹐太多數婦女受到性侵犯﹐在事後不願出聲﹐法官需要更好的培訓﹐處理這類案件。
此前一名哈利法克斯法官判定一宗性侵犯案的被告無罪﹐宣稱爛醉女子可以同意性行為﹐安布絲受此案促動﹐提出這項法案。
她周三說﹕「這個情況令人困擾﹐難以置信﹐法官能夠裁定﹐『喝醉也可同意性行為』。
「無數法筆專家指出這個裁決的錯誤﹐我提出很合常理的法案﹐確保法官不要犯下基本錯誤﹐或者更糟糕的是﹐作出令人痛苦的評論﹐令受害人卻步﹐不想討回公道。」
總理杜魯多同意﹐此事需要處埋。
唐民凱說﹐議案很少有如此一致的支持﹐但那是重要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