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社區新聞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朱凱Y鄭松泰案擱置 宣誓訴訟暫完
梁頌昕行李案 機局申禁披露敏感文件遭拒
櫃車轉彎撞傷婦人
教資會首檢視自資副學士質素 涵蓋7院校 教界籲盡快檢討認受性
董提倡盼高教普及 今學位過剩多校停辦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爭論不干預原則 官:立法會法庭管轄權可重疊

【明報專訊】控辯雙方在案件開審前曾作法律爭拗,法官當時裁定法庭具司法管轄權受理案件。辯方早前爭議,在不干預原則下法庭不應干涉立法會內部事務。李官昨於判辭中指出,立法會及法庭的管轄權有不同之處,但亦有可重疊的地方,針對立法會內發生的刑事罪行,立法會可作紀律處分,法庭亦有權干涉處理。

指立會無能力處罰刑事罪行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早前陳辭時表示,申報問題屬立法會「絕對及專屬」的內部事務,法庭無權干涉。李官於判辭中反駁此說法,認為若議員的行為不當嚴重至干犯普通法罪行,法庭同樣有權可處理議員的申報問題,並指出本案中法庭有重大的制度原因(policy reason)干涉,即立法會沒有司法權,就本案而言只能譴責、懲戒或暫停涉事議員職務;李官亦質疑立法會能否符合所有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再作處分;立法會亦沒能力就該刑事罪行,作與案情嚴重程度相稱的處罰,削弱公眾對立法會的信心。

李官不認同處理本案會引致寒蟬效應,強調控方必須舉證說明相關行為不當是蓄意及嚴重,才能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故議員若因大意而沒有申報利益,並不會干犯此罪行,議員亦沒有理由因此而擔心被控告。

 
 
今日相關新聞
涉收黎智英捐款沒報 長毛脫罪 官指行為可疑 控方未能舉證非代黨收款
爭論不干預原則 官:立法會法庭管轄權可重疊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