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犯上訴駁回 官:劉進圖遇襲必與職業有關

[2019.02.28] 發表
劉進圖

【明報專訊】《明報》前總編輯、現任萬華媒體創意企劃總監劉進圖(圖),2014年2月26日在西灣河被斬傷。「刀手」黃志華和負責接應的「車手」葉劍華翌年被裁定有意圖傷人等罪成,各判囚19年,二人其後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頒下判辭,稱劉受襲必然與其職業有關,相關襲擊令人髮指,認為19年的刑期恰當,駁回二人的上訴申請。

上訴方早前提出,兩名上訴人在案發後逃往內地,被內地公安扣留期間遭不公對待,認為當年的招認對審訊有影響,致原審法官錯誤地將相關招認納入證據中。上訴庭頒下的判辭指出,原審期間被告一方決定將相關議題留待陪審團考慮,故駁回二人就定罪的上訴申請。

指劉永久傷殘 19年刑期恰當

至於刑期上訴,上訴庭稱當時約50歲的劉進圖共承受6處刀傷,傷及坐骨神經和肌肉,其中一刀更令其出現俗稱「爆肺」的氣胸,上訴方亦曾形容劉「非常幸運地沒有被殺死」。上訴庭認為,事件導致劉永久傷殘,對他造成極大痛苦。

上訴庭又說,涉案電單車偷竊所得;兩名上訴人事前多次跟蹤劉進圖;其後迅速丟棄涉案牛肉刀、頭盔及衣物等做法,顯示兩名上訴人精心策劃事件,以確保其目的得以實踐。

二人是否悉劉身分 不影響判刑

就上訴人聲稱對劉進圖一無所知的說法,上訴庭認為,隨茠壎瘣C體的出現,上訴人的說法已變得不合適。上訴庭又認為,就上訴人在本案角色而言,無論他們是否知悉劉新聞工作者身分,或劉當時在《明報》的職位,對判刑均不構成任何影響。

上訴庭又同意原審法官分析,劉進圖作為一名性格低調溫和的新聞工作者,其敵人相信是他因工作而得罪的人,認為劉受襲必然與其職業有關。上訴庭形容,本案的傷人行為令人髮指,認為19年的刑期恰當,駁回二人就刑期的上訴申請。

【案件編號:CACC307/15】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一名男子3年前任職有線電視推銷員期間,藉詞代為安裝內地頻道及代買智能電視等,騙取一名智力較低的男子5萬元;又訛稱安排自動轉帳及協... 詳情
遭七旬同行撞倒 68歲小巴司機命危
【明報專訊】一名68歲小巴司機昨早於銅鑼灣準備登上小巴駕駛座時,被一輛由72歲司機駕駛的小巴撞倒,頭部重創送院,至昨晚情G危殆;肇事72歲司... 詳情
鄰居投訴惡臭 揭夫婦燒炭死亡兩周
【明報專訊】一對五旬夫婦昨日被發現在元朗壽富街寓所燒炭亡,兩人遺體已發黑及發脹腐爛,估計死去約兩星期。因單位大門反鎖,初步相信兩人在睡房燒炭... 詳情
尊子漫畫
【明報專訊】(請看附圖) 詳情
《預算案》兩粒鐘 議員「無眼睇」 范國威忙於關鍵字搵料
【明報專訊】財政司長陳茂波噚日上晝鬘萿k會宣讀《2019/20年度財政預算案》歷時接近兩個鐘,未必個個議員都全程專心聆聽,有議員疑似瞌眼唌A...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9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9663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