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組織倡僱主准員工7天有薪假在家中養病

[2020.03.13] 發表
多倫多平權會總幹事江永聰在新聞會上發言。左1是謝艾德﹐左2希門尼絲。(明報記者攝)

【明報專訊】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下﹐多倫多社區組織「好工作及健康網絡」提出僱主應給工作的員工7天有薪病假﹐令他們一旦懷疑染疾時﹐可以安心在家休息。

該組織成員、華裔醫生謝艾德(Edward Xie音譯)說﹐如果沒有這一條﹐要抗擊新冠肺炎疫潮很難。近期他本人也收治過一些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並給他們開出病假。但是﹐其中不少人說﹐他們無法休息﹐因為如果病休在家﹐就將失去收入。

「我們需要保證做到﹐讓每個病人﹐不管他們收入多少﹐如果醫生認為需要﹐就可以在家休息﹐而不必擔心生活﹐包括房租和食物。但是現在﹐太多的人無法這樣做。為工人提供更多保障﹐現在是一個非常迫切的需要。」

該組織的協調人、註冊護士希門尼絲(Carolina Jimenez)說:「如果沒有至少7天的帶薪病假﹐沒有適當的類似應急基金那樣的財務保障﹐又無資格申領失業保險的低收入員工和合約工﹐如果生病﹐他們將面對繼續打工的巨大壓力。」

他們向安省政府提出的要求是﹕

•讓所有工人都有7天有薪病假。

•恢復原來給予工人的10天(保障工作情況下的)事假。

•一些公司提供有薪病假﹐但管理層要員工提供醫生開的病假。一些單位使用事假﹐也需提供假單。應該停止這樣做。

向聯邦政府所提要求﹕

•落實一些應急舉措﹐使得人們比較易夠格領取失業保險金(EI)。

•建立一個應急基金﹐幫助那些失去或減少收入的人﹐和那些無法申請失業保險金的人。

還有一項要求﹐是向各級政府﹐包括所有公營單位和機構提出的﹐那就是﹕明確表態﹐讓人們知道疫情爆發下﹐種族主義和排外態度﹐都是不能容忍的。

會上還指出﹐聯邦政府決定幫助人們申領失業金﹐以及免除一個星期的等候期﹐都是好事。但是失業者當中﹐60%的人根本就不夠格領取失業金。為此﹐要求聯邦政府在3月底的預算中﹐對失業保險金進行覆核﹐降低規定的工作小時的門檻﹐使得更多人可以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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