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廳稱員工犯錯不可扣錢
劉碚溪:遲到致工時不足扣薪合理合法

[2022.03.31] 發表
《僱傭標準法》保障工人權益。

【明報專訊】有華人經營的日式餐館員工上網發帖稱,因遲到5分鐘就被經理警告要扣錢5元,引發大批網友圍觀和議論。安省勞工廳方面表示,當有員工遲到時,法律不允許僱主從犯錯員工的小費中扣錢。而工人倡權組織人士劉碚溪表示,如果有員工工作時間不足而被扣工資,倒也是合理合法的事情。

安省勞工廳發言人麥克斯韋(Kalem McSween )在應詢時透過電子郵件回答:「根據《僱傭標準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ESA),當有員工犯錯如潑灑湯水/酒水、損壞或丟失財物,以及遲到的時候,僱主不允許從小費中扣錢做補償。

「一旦發生此種情況,工人應通過投訴向勞工廳報告此事。政府會調查收到的每一個投訴。任何對自己的權利有疑問的人,都可以致電勞工廳的就業標準信息中心進行詢問。諮詢電話提供多種語言服務,電話是1-800-531-5551。」

而工人倡權組織人士劉碚溪則表示,根據時薪制,當有員工遲到而出現工作時間不足的情況時,僱主可以根據員工遲到的時間,按比例扣除工資。

「比如按那名員工所說,他遲到了5分鐘,假設他是領取每小時15元最低時薪的員工,那遲到5分鐘,就可以被扣1.25元的工資。這樣的做法是合法、合理的。」

而劉碚溪指出,他從來沒有受理過員工就「遲到被扣錢」問題的求助。「絕大多數時候,來找我們求助的員工是因為超長時間工作卻沒有獲得加班費。「遲到扣錢」的事情還真沒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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