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間背對球場低頭 男生侮辱國歌罪成
【明報專訊】2024年6月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香港男足在大球場迎戰伊朗,一名男學生涉在國歌播放期間背對球場,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受審。裁判官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稱,被告在中國國歌奏唱前故意轉身,維持姿態、低頭和垂下雙手,以表不滿或不屑,行為貶損國家尊嚴,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
被告劉本晞(現年19歲)被控去年6月6日在香港大球場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控方審訊時傳召當日負責指揮的警司及提供會場片段的康文署經理作供;被告無自辯,而辯方傳召一名律師樓職員,他在事發後入場觀賞另一場賽事,就會場揚聲器的位置作供,裁判官林子康裁定3人均實話實說、誠實可靠。
官:播伊朗國歌 被告有拍掌
林官表示,案中爭議被告行為是否構成侮辱,以及他有否犯罪意圖,事發時正準備舉行國際比賽,雙方球員相繼步出和面向國旗或區旗肅立,會場有廣播提醒觀眾站立,被告身穿香港隊球衣進入主場球迷區,明顯支持中國香港隊。林官提到,大球場設有4面觀眾席,以球場為中心,必然是播國歌時焦點所在,任何人理應按照座位坐向肅立,或至少面向能看到球員的熒幕。
林官續稱,被告在伊朗國歌播放後有報以掌聲,並在中國國歌播放前才背向球場,直至播完國歌後重新面向球場,被告低頭的視線範圍只有座椅和後一排觀眾,看不到有理由需轉身。
稱考慮整體 非轉身低頭必侮辱
林官重申國歌包含國家豐富歷史、興衰、前人建立的事物和現代人的貢獻,彰顯國家的存在和重要,象徵民族自豪、團結、身分認同和對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國家主權的自豪和讚賞;不同人對國歌有不同體會,可跟隨高唱,不擁護也必須尊重國歌奏放,雖然被告不是發出噓聲或叫囂,但其行為明顯有欠莊重,亦反映他意識到後果,裁定他屬故意在公開場合侮辱國歌。
林官裁決後特別提及,案件是基於事實和整體背景考慮,不表示任何情G下轉身或低頭必定等同干犯侮辱國歌罪。
辯:過程和平 沒礙他人權利
辯方在裁決後為被告求情指出,被告現為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二年級生,有參與大學辯論,其母親在求情信稱被告十分注重環保、堅持理念,辯方形容被告想為地球和香港好。辯方又稱,整個犯案過程安靜和平,被告行為沒妨礙他人權利,受影響者只有被告身邊的觀眾,希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裁判官批准被告繼續保釋,要求遵守不得離港的附加條件。
【案件編號:ESCC 30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