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出售內地禁書的銅鑼灣書店,其老闆和4名負責人先後失蹤失聯,負責人李波更是在香港境內失蹤,懷疑有內地執法人員跨境執法。有言論指當年中央對香港及英國承諾的「一國兩制」已死。
什麼是一國兩制?
1984年中國與英國簽署《聯合聲明》,中國在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並在香港實施「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有指「一國兩制」是中國希望以香港作典範,為收回台灣鋪路。
一國兩制下,香港實施「港人治港」、「高度自治」、「50年不變」的管治理念。「港人治港」即由香港永久居民擔任行政長官、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和立法機關議員;「高度自治」即香港享有本地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50年不變」即香港會繼續實行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政策,以及生活方式,50年不變。
一國兩制的重要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5年12月會見特首梁振英時強調,「一國兩制不會變、不動搖,確保在香港實踐不走樣、不變形」,一國兩制及基本法能推進香港政制發展,改善民生及經濟發展,以及保持香港經濟穩定。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指出,由於許多內地人和官員對法治和民權自由的看法和港人不同,一國兩制能保障港人固有的立場。《明報》2015年12月26日社評認為「一國兩制」能維持香港的獨特性,使香港繼續繁榮,外商繼續願意來港投資。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岑倚蘭指出,香港和內地兩邊的意識形態完全不同,特別是1989年六四事件後,「一國兩制」能穩定民心。
一國兩制重點
˙ 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不受內地法律影響,《基本法》確保港人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等權利可維持。香港亦保留了三權分立制度,達至分權互相制衡作用
˙ 維持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香港能繼續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 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權,可自由和單獨地與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或簽訂和履行相關協議,例如申辦國際運動會,或簽訂經濟合作協定
˙ 維持港人一貫的生活模式,社會主義制度不會在香港實行
˙ 確保公務員團隊廉潔和備受敬重,保持司法獨立
■一國兩制爭議事件
◆1. 內地人員疑跨境執法
以出售內地禁書和涉及內地敏感政治議題書籍為主的銅鑼灣書店,其老闆及主管共5人,自2015年10月起相繼失蹤。
其中一名書店負責人李波,12月底到柴灣的書店倉庫取書後失去聯絡,李波太太兩天後報警,她收到李波「報平安」的電話及信件,指自己身在內地協助調查,但執法機關消息指李波沒有出入香港境紀錄,其回鄉證仍在家中。由於李波擁有英國國籍,事件亦引起英方關注。
各方回應﹕
內地《環球時報》:根據香港《基本法》,內地執法人員不能把李波從香港「捉走」,但全球的「強力部門」都有辦法可以繞過法律,讓被調查的人合作。
特首梁振英:只有香港的執法人員有權在香港執法……內地執法人員如果在香港執法,是不能接受,因為不符合基本法。
英國外相夏文達:根據「一國兩制」,必須由香港的司法體系來處理任何違反香港法律的案件,審判過程和起訴亦應在香港進行。香港具備完善的司法體系,應獨立審理在香港發生的罪行。如果內地執法人員將李波帶離香港審判,中方是嚴重違反「一國兩制」。
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非法跨境執法當然是不容許,但現實中政治的確是有超越法律的時候,無論當事人是自願或被擄劫,跌入他人地方,就受當地司法管轄。
˙內地人員跨境查案或執法例子
“ 內地執法人員過往曾在香港私下執法,如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有國安人員在大型集會監察和混入人群,2014年有內地海關緝私快艇進入香港境內拖走懷疑走私船時被本港水警攔截。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引述內地法律期刊《犯罪研究》2005年的文章,廣東警官學院教授許細燕及廣東省公安廳刑偵局追逃組組長劉紹新指出,過去曾發生多宗內地執法人員在香港境內跨境執法的案例,包括內地執法人員在沒知會香港警方的情G下,直接派員到香港辦案;即使嫌疑人沒違反香港法律,內地公安亦曾要求香港相關機構代為實施強制措施;內地公安曾要求香港警方協助,對某些在港嫌疑人強行抽血等。 ”
˙爭議點˙
基本法確保港人有言論和出版自由,中央政府亦不能將內地法律套用到香港。官媒《環球時報》指「強力部門」能繞過法律,讓被調查者合作;文章又指香港法律並非用來維護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令人擔心香港和內地允許內地執法人員跨境執行中國法律。
◆2. 一地兩檢爭議
2009年,香港落實興建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以連接內地深圳市及廣州市,以及連接全國的高速鐵路網絡。
香港政府建議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內實行一地兩檢,旅客只需在站內分別進行香港和內地的出入境、清關和檢疫手續。由於西九龍總站設在香港境內,一地兩檢需要內地海關部門到香港境內執勤,但基本法並沒有授權內地官員到港執行內地法律。律政司長袁國強指正研究將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各方回應﹕
˙前發展局長政治助理、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何建宗:一地兩檢爭議正好成為落實基本法的契機。一國兩制白皮書中指需完善與香港基本法實施相關制度和機制,並行使屬於中央的權力。今次中央如能根據基本法解決一地兩檢問題,全國性法律適用香港的情G「常態化」,對市民支持落實基本法起正面作用。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香港人會明白附件三包括將國旗國徽國籍法納入基本法的原因,但賦予內地官員在港執法的權力,是對基本法附件三的扭曲,嚴重破壞一國兩制。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一地兩檢將內地司法管轄權引入香港,屆時只需到了西九龍,便可能已經脫離香港的司法管轄權。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基本法第7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中央政府可以發出指令,將西九口岸一小部分土地或空間劃歸內地邊境檢查站使用。
˙前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若將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內地出入境人員只可執行過關工作,並不包括刑事檢控,故未必違反基本法或破壞一國兩制。
˙爭議點˙
根據基本法第18條,全國性法律除列於附件三的法律外,不在香港特區實施,而附件三中的法律條文只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不屬香港自治範圍的法律。將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將成為壞先例,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只能引入國防及外交等內地法律至基本法的保障將會消失。
此外,在一地兩檢問題上,內地官員將可進入香港境內執行內地法律,這都與一國兩制的精神相違背。
◆3. 一國兩制白皮書
國務院新聞辦在2014年6月10日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 》白皮書,當中寫明特首必須「愛國愛港」,而且要求特首、立法會的普選制度必須符合國家安全及利益,並指出「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權,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務管理權」。
各方回應﹕
《明報》社評:30多年前,中央制定對港政策之時,茞朝I並不是中央擁有什麼掌控香港的權力,而是中央盡量不插手香港事務,由港人組成的特區政府實行高度自治。但白皮書顯示,中央的態度變為收緊,中央可能全面掌控香港事務。
全國港澳研究會成員、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室主任陳欣新: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的權力,是通過基本法由中央授予的;香港的高度自治指地區事務和地區政權的管治權,兩者並無衝突。「兩制」應互相尊重,因此中央沒有意圖要收緊管治。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當年鄧小平把一國兩制與香港和台灣問題一併討論,他當年曾指「中國不派人駐台,行政人員也不去」。白皮書強調的「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中央依法直接行使管治權」違背了《中英聯合聲明》和鄧小平之說法。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白皮書強調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會令部分港人認為中央將愈來愈頻繁地介入香港事務。
˙爭議點˙
白皮書的強硬態度,令人擔心中央的決定將凌駕於基本法之上。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曾表示,白皮書帶出的信息是「一國」壓倒「兩制」,證明「中央宣布高度自治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