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沒有(完美)解決方案,只有權衡取捨而已。(There are no solutions, only trade-off.)——美國當代經濟學家湯瑪斯.索威爾(Thomas Sowell)
通識教育科強調議題探究,那到底什麼是「議題」(issue)呢﹖筆者給的定義很簡單,所謂議題,就是一項社會上尚未有共識看法的問題。正因為尚未有共識看法,所以才有「可議」之處。英語issue一字亦是如此含義。有兩點要注意﹕
“ 第一,共識不等於真理,有了共識不等於掌握了真理,產生了共識不等於沒了可議之處;
第二,如何辨析一項議題的焦點(focus of issue),也就是「可議之處」。 ”
共識不等於真理 共識不等於正當
這一點在自然科學上比較好理解。數百年前,在科學證明大地是圓的之前,人們都有一項共識﹕大地(Earth)是平的。今天看來,這個共識明顯不是真理。
通識科更多的是關注社會議題,而社會議題比起科學議題,「共識」與「真理」、「正當」之間的差異更不易為人所察覺。在1960年代之前,美國白人歧視黑人幾乎是國民共識,更有法律「保障」,但此共識不見得就是真理。近年歐洲國家頻繁通過法例限制回教人士的生活習俗,例如回教婦女包頭巾等。法例得以在這些民主國家通過,證明一定程度是國民共識,然而這共識是否就是合理而毫無爭議餘地?
通識科茩咩撋思維,而培養批評思維的首要態度是,看上去愈是社會共識的東西,愈應該保持冷靜態度,小心檢視背後依據。
辨析議題焦點
既然議題是指缺乏社會共識的問題,那議題的焦點就是那缺乏共識之處、社會爭議最集中之處。
爭議焦點不外乎以下6項﹕(見表)
別被上表嚇壞了,說到底只有兩項爭議﹕爭議「因」和爭議「果」。
原因、條件都是「因」的爭議,影響、道德、方法都是「果」的爭議。「道德」爭議其實離不開「果」/「影響」﹕之所以褒,是因為其正面影響﹔之所以貶,是因為其負面影響。而「方法」爭議不外乎該不該用此方法,這取決於此方法是正面大於負面影響,還是相反。
文﹕將軍澳香島中學校長、資深通識科教師 鄧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