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你們有沒有拍過一張特別的照片賣給某些傳媒?」人們常說現在是「公民記者」的年代,人人手執手機便可照相、拍片,記錄身邊大小事,但任職傳媒多年的馬靄媛認為記者工作絕不止於此,「如果你只做了紀錄,沒有跟進和判斷,就把相或者影片『賣』給傳媒機構的話,那對我來說你只不過是『賣家』,不至於是記者」。 報道間接助繡花鞋小店免結業 「首先做一個好人,然後才做新聞人」是馬靄媛銘記於心的話,她舉出一個記者以報道間接助人的故事。她的傳媒朋友曾在靈感匱乏時走到街頭,發現彌敦道上夾在兩家大型化妝品店之間一家繡花鞋小店,新聞觸覺令他前去了解更多這家生於「夾縫」中、碩果僅存的店舖,發現其歷史價值,便如實寫成報道,記錄這快將式微的行業。「那記者間接做了好事,雖然(採訪時)目的不是想幫那店主,但想將現象說出來」,而後來有人留意這報道,把山頂凌霄閣一舖位租給店主,令它避免結業的命運。 適當用引語 更有感染力 馬靄媛教導校記要適當運用引語(quote),令報道「如歷歷在目」,具現場感之餘也更有感染力,但要注意不要過分渲染,「記住不要『加鹽加醋』」。她曾聽某受訪者說:「我說了那麼多,(電視新聞)只節錄兩句。」她認為這在要精簡的電視新聞來說無可厚非,但在詳盡的文字報道中就應盡量節錄最精準的話語。馬靄媛指訪問時的心態應是「把每一次訪問都當作最後一次」,令自己更珍惜是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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