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七警案」主角、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小圖)於佔領運動期間,被指向警察淋潑有味液體及拒捕,案件昨續審。法庭繼續處理涉案亞視片段可否呈堂的問題。辯方指出,片段包含曾健超懷疑遇襲經過,不排除有人為削弱曾的證供而提供不真實片段,又指法庭應考慮佔領運動後社會撕裂的背景。裁判官回應說,「大家都係香港人,麙く聽聞有曮夾けo生。」但專業裁判官應將之撇除,辯方最終撤回上述陳辭。 「涉七警案 亞視或曾改片」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昨陳辭時指出,案發當晚除發生「黑衣人」懷疑用液體潑警事件,「亦有一件事發生驉A即係我當事人(曾健超)鷊t角被襲擊翵ヾv。由於亞視片段亦包含曾健超懷疑受襲經過,彭指「唔排除有人為鱈d弱佢(曾健超)而去提供未必真實鴾軉q」,故片段被人刪改的說法非天方夜譚。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出,本案審訊至今從沒提及另一案件,詢問彭是否要求法庭考慮該案件的資料。彭表示法庭審理本案時,無可避免要考慮曾健超遇襲案,「唔能夠撇除呢個眾所周知麰I景」。 「港人佔領麙く聽過咩事」 法庭其後小休5分鐘,開庭後彭改變主意,稱法庭毋須考慮曾健超遇襲案,只需考慮2014年9月28日(即佔領運動開始)後的社會撕裂、警方與市民衝突的背景,透過整體社會氣氛去理解亞視片段被人刪改的動機。 惟羅官指出,法庭不會猜想亞視片段被人刪改的動機,並說:「大家都係香港人,麙く聽聞有曮夾けo生,但專業法官就算聽到曮夾ヾA都應該鶻f訊時撇除晒佢。」彭表示認同,並再次改變主意,撤回上述陳辭。 批控方加證據遲通知不如學生 此外,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兼資深大律師梁卓然,昨申請把電腦證書呈堂,以證明一份與本案有關的政府新聞稿的發出時間。彭耀鴻表明反對,指控方審訊期間不斷增加證據,且根據《證據條例》,控方須在提出電腦證書前14天通知辯方,但控方遲了8天才通知。 彭質問梁:「貴為副專員無理由唔知道(上述法例要求)。我唔會話第一年讀法律嚝ル秅@定會知,但第三年讀證據法一定會知。」惟裁判官最終行使酌情權,批准控方將電腦證書呈堂。 【案件編號:KCCC4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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