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丁屋發展商李欽培串謀22名新界原居民,虛假聲稱符合「有權有地」的原居民資格,向地政總署申請丁屋建屋牌照後,非法轉讓丁權、即「套丁」予發展商。李及其中11名涉案原居民去年底被裁定22項串謀詐騙罪成,李欽培因而被判處入獄3年。李昨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駁回,須繼續還押。 上訴人李欽培(83歲)與另外11名涉案新界原居民,去年12月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分別判處入獄2年半至3年不等。案件審訊時,上訴人與其他被告由大律師黃志偉代表,昨日李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則由資深大律師黃敏杰代表。法官昨聽取李一方及律政司一方的陳辭後,駁回李的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CACC4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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