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10歲的勞思安-利克特在父母以及朋友陪同下﹐出席眾議院門廊的新聞發布會。(加新社)
放大
 

其他新聞
倘不修例准失智症者申安樂死 參議員揚言否決醫助死亡法案
發展商溫東搶舊屋推倒重建
限制海外買家購房 打擊其他城市樓價
央行﹕溫多樓市風險大 新例紓壓力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加國新聞
 聯邦立法保障跨性別者權利

【明報專訊】聯邦自由黨政府周二提出法案﹐保障全國跨性別者的法律權利和人權。

C-16號法案(Bill C-16)修訂加拿大人權法及刑事法﹐增添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性別表達(gender expression)等詞語﹐禁止人們在這兩方面歧視別人。

法案一旦通過﹐在《加拿大人權法》(Canadian Human Rights Act)下﹐有人因性別認同或外在性別表達﹐而拒絕某人求職、在職場歧視他人﹐均屬非法行為。它也會更新《刑事法》﹐擴大仇恨言論法範圍﹐納入性別認同及性別表達。

刑事法律也會更新﹐人們針對別人的性別認同或性別表達﹐就是犯下仇恨罪﹐那意味荂M法官在量刑時可以視它為從重發落的因素。

司法部長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說﹕「我們生活在這個時代﹐任何形式的歧視完全不能接受。「這是充滿希望的訊息﹐保證我們承認性別認同和表達﹐在我們的國家﹐給人們安全感﹐安安樂樂活出他們認同的身分。」她說﹐跨性別者有權生活在不受歧視、沒有仇恨言論和仇恨罪行的環境。

在新聞發布會上﹐10歲的勞思安-利克特(Charlie Lowthian -Rickert)站在王州迪身旁。她在密集的攝像機前走上講台﹐感謝立法者。勞思安-利克特生為男孩﹐但性別認同是女孩。她說﹐法案保護她一樣的人﹐免受仇恨言論、強姦犯傷害﹐她感到更安全。

 
 
今日相關新聞
聯邦立法保障跨性別者權利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