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廉政公署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被取消署任安排的重大人事變動,廉署回應查詢指出,李寶蘭在過去一年是以「署理職位以方便行政」方式署任首長。按一貫程序,處長級或以上的人事聘任必須由特首批准,若是「署理職位以方便行政」方式署任,則毋須特首批准。 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指出,方便行政的署任雖不是升職保證,但也是有助累積經驗的優勢,究竟廉政專員白韞六在過去一年,有否給予李寶蘭作定期評核,如不滿其表現作出指示等,均須向公眾交代。王永平指出,取消李寶蘭署任為重大人事變動,關注專員有否諮詢其上司或監察機構的意見,如特首梁振英為調查對象不便詢問,也可事前諮詢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周松崗的意見。 沒規定查特首不用強制權力 另,立法會議員涂謹申關注,廉署內部有規定調查特首涉及的貪污案件,不會使用《防止賄賂條例》中的「強制權力」,廉署回應,沒有任何內部規定在處理涉及行政長官的貪污投訴時,不會運用《防止賄賂條例》賦予的強制權力。 廉署明晚周年晚宴押後 此外,廉署原定明晚在北角總部內舉行周年晚宴,相關門票上月已售罄,但昨通知同事晚宴要押後。據悉,因應李寶蘭事件士氣大受影響,為免晚宴有不愉快情G,或大量人員缺席的冷清場面,決定改期。廉署回應指廉署職員康樂會經審慎考慮同事反映意見後,決定周年晚宴另擇適當日期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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