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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今年2月曾揭發曾樹和經營的車場涉及霸佔部分官地,當時官地內有逾100輛大型貨車及拖架,並有不少非法構築物、圍板及貨櫃(左上圖);至4月初地政總署展開執管行動,記者發現部分土地已被清空,擺放的貨車、非法構築物等明顯減少(左下圖);記者昨日再到場觀察,見車場與4月相比,停泊的貨車略為增多(右圖)。(蘇智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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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樹和車場佔官地 獲批短期租約 地署稱「避免閒置」 保留追租權利

【明報專訊】屏山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樹和反對橫洲北面棕地建屋,本報今年2月曾揭發他在所涉棕地霸佔部分官地經營車場。地政總署昨指出,橫洲有3.8公頃官地被霸佔,承認在3月採取圍封行動後,重新批出1.2公頃的短期租約申請,但保留追討申請人過去霸佔官地所涉租金的權利。

地署曾稱霸地者申請不一定獲批

申訴專員公署前日發表調查報告,批評地政總署對佔用官地的短期租約申請,採取放任政策;地政總署當時曾回覆,霸地人事後提出的申請不一定獲批(見另稿)。但候任議員朱凱Y及姚松炎昨早與當局會面後,卻爆出地政總署再次把橫洲官地以短期租約形式租予佔用人。

3月曾採管制清場 限期前接短租申請

地政總署昨下午發新聞稿,承認在今年2月接獲投訴,指「橫洲公屋發展計劃」第一期以北的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涉及面積約為3.8公頃(相當4個標準足球場),用作擺放貨櫃及搭建未經批准構築物等用途;署方今年3月採取土地管制行動,命令佔用人在限期前離開,又圍封當中的2.6公頃土地。但署方承認在通告限期前接獲短期租約申請,以「避免土地閒置」為由決定以市值租金批出20個按季續租的短租申請,涉地面積共1.2公頃,目前正蒐證以追討申請人過去霸佔官地之租金。署方並無交代批出的短期租約所涉租金總額。

本報今年2月揭發曾樹和在相關棕地霸佔部分官地,經營約17公頃停車場。記者昨再到涉事地段,發現自地政總署在3月展開清場以後,車場內多幅官地已用鐵絲網圍封及豎立「政府土地」標示;但車場部分地方仍擺放貨櫃、搭建物和停車場,記者亦發現有搭建物內停泊油車、擺放了懷疑是油桶及入油工具等設施。

地政總署今年2月回覆本報時確認,該範圍內自2000年起已批出21份短期租約作不同用途,其中有部分官地批予「福喜」;經實地觀察發現有個別車場、車輛維修場的圍封範圍,超出其短期租約的租賃範圍,會考慮「取消有關短租」。署方當時曾指出,官地佔用人若申請以短租方式繼續佔有土地,該署「不一定接受處理」。當時本報曾翻查商業登記資料,發現一間名為「福喜」的停車場由曾樹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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