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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梁向《蘋果》發律師信 斥社論「阻連任權利」 記協表震驚遺憾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再就傳媒報道出律師信警告,日前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指該報今年9月8日的社論呼籲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應追究梁振英涉及貪污問題,認為內容失實,又指文章真正目的,是想以失實的指控阻止梁振英行使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

蘋果:堅持維護新聞自由

蘋果日報總編輯陳沛敏表示,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強調會堅持維護新聞自由。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對梁振英的做法表示震驚及遺憾,指梁向傳媒採取法律行動,難免令公眾疑慮梁刻意針對傳媒,欲引發寒蟬效應,窒礙言論自由,要求梁撤回律師信。

本報昨向特首辦查詢,包括特首以什麼名義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以及特首是否已決定競逐連任,至截稿前未獲回覆。消息人士稱,特首周一向蘋果發出律師信,蘋果延至昨日才公開事件。消息又指出,梁振英被指收取UGL報酬一事,2014年英國反貪機構已回覆梁振英一方,表明決定不展開調查,而蘋果亦應知悉,但仍繼續以事件作報道,評估雙方即使對簿公堂,梁振英勝算較大,故發出律師信。

據了解,近日多番刊登文章批評特首的《成報》,並未收到梁振英的律師信。

指對UGL事件指控失實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蘇鑰機認為今次事件不尋常,指特首可透過其他方式澄清,向傳媒發律師信是想用強硬手段令傳媒收口,但他認為未必收效,反而可能令事件發酵,令更多人重新關注事件。民主黨候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摘梁振英再度向傳媒發律師信是「無事搵事做」。他說,要求追查UGL事件已逾兩年,若梁要發律師信「最好畀埋我」,「佢灟曮Y回佣係咩?」林卓廷強調,傳媒和公眾質疑梁涉貪實屬合理,梁振英理應反省。

學者:強硬手段或令事件發酵

今次是梁振英上任後第二次就傳媒報道發律師信。律師信全長7頁,被指失實的社論於本月8日刊登,題為〈追究梁振英貪腐是首要工作〉。內文提及立法會選舉後,「有新當選立法會議員已計劃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追查梁振英收受UGL回佣醜聞」,認為議案符合選民期望,一旦通過,肯定影響特首選情。

蘋果披露了律師信部分內容,指該報社論錯誤、惡毒及惡意地指控梁振英貪污,又指梁振英已多次澄清澳洲財團UGL給予的款項不是某種回佣。律師信亦先後兩次提及,該社論文章真正目的是想以失實的貪污指控,阻止梁振英行使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

梁振英在律師信中向蘋果提出兩項要求,包括日後不能再刊登有關他貪污的指控,以及在報章與網站以與上述社論同等的篇幅刊出撤回報道的聲明,內容亦要先經梁振英審批。律師信表示,若7日內沒收到滿意回覆,梁會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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