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食環署轄下的食安中心負責管制本港的食物安全事宜。審計署最新一期《審計報告》指出,處理食物事故和投訴方面,食安中心公布不合格測試結果需時甚久,最長達88天,例如一宗白菜乾含蘇丹紅個案用了87日。審計署建議,中心應加快程序,避免拖延。 審計促加快程序 食環:採必要措施 根據食安中心紀錄,去年的食物投訴和食物監察計劃項目中,有106宗個案的食物樣本測試結果不合格。審計署發現,食安中心公布相關結果(即發新聞公布或食物警報)需時甚久,106個案中有4宗處理時間逾60天,最長達88天。 其中一個案指出,食安中心去年9月4日,牛頭角街市一攤檔抽取白菜乾監察樣本作測試,惟同月6日至22日期間化驗所儀器失靈,測試遂定於10月底。至11月30日,化驗結果指該樣本含有禁止用於食物的化學物質蘇丹紅,食安中心翌日發新聞公報。審計署指出,上述個案處理時間長達87天,經歷「頗長時間」後,涉事問題食物已售罄,或已被食用。 另一個案指出,該中心接獲某街市攤檔出售的奄仔蟹的食物投訴,並於2016年12月15日從攤檔抽取樣本。同月30日,化驗結果顯示該樣本含有一種法例禁止的獸藥,但中心到2017年2月10日才發新聞公布,拖延了42天,惟中心紀錄並未註明拖延原因。 食環署回應指出,食安中心會監察抽取食物樣本至公布不合格測試結果的時間,會採取必要措施,將所需時間減至最少。該署稱一般而言在確認不合格結果後不久,通常24小時內便會公布。 承辦商調查進度遠遜要求 食安:制措施監察 另外,食安中心不時做食物消費量調查,以收集食物數據及評估食物安全風險。去年5月,該中心委聘承辦商做第二次全港食物消費量調查,目標2020年5月完成,合約價格為390萬元,但審計署發現該項調查進度遠低於要求。同時,承辦商提供的服務時數不足,首15周只提供1313小時服務,較規定的3150小時少58%。 審計署指出,食環署應密切監察調查進度及承辦商表現,以確保如期完成調查。食安中心表示,已制定額外監察措施,要求承辦商提交每周進度報告,並要求承辦商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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