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呈堂證物中不乏影片及相片,聆訊中需要影音設備播放,審計署留意到,208個法庭中只有49%已安裝影音提證系統,部分安裝逾10年,可顯示的解像度遠遜現時影音技術。有法官、司法人員及法庭使用者曾投訴設施顯示差劣,影響部分證據呈堂。 近半安裝逾10年 播片調低解像度 截至2019年1月,208個法庭中有49%已安裝影音提證系統,以便在聆訊期間播放證據及向公眾展示電子文件。司法機構政務處曾於2016年檢討影音系統,當時近半系統已安裝逾10年,有法官、司法人員等投訴設施質素差劣,影響觀看證據;部分過時系統亦要先把檔案改格式或調低解像度才可使用。 司法機構雖曾於2016年7月展開法庭改善工程,區域法院39個法庭中,有11個仍在使用過時影音提證系統,有16個並未裝設相關系統。司法機構政務處回覆審計署,表示將於2020至2022年間逐步更換區域法院內的影音提證系統,並已購置便攜式電子提證系統作過渡措施,以應付區域法院及裁判法院日常運作需要。 (審計報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