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運毒被捕 稱為父籌藥費疑撒謊
【明報專訊】暑假續成青少年冒險販毒「搵快錢」的高峰期。海關昨晨在落馬洲口岸截查1名19歲男生時,發現其腰間繫3大包共重1.27公斤的冰毒,市值達72.4萬元。青年聲稱父親遇上車禍急需醫藥費,他為2萬元報酬才鋌而走險犯案。
但海關發現青年的父母均外出工作,對其說法存疑,並以「販運危險藥物」起訴他,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有律師指出,販運超過1公斤冰毒屬極嚴重罪行,可能會被判監30年。
貪2萬元 帶值72萬冰闖關
被捕的19歲青年身形瘦削,報稱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昨日被關員押解返回沙田禾輋h康和樓寓所搜查。據悉,青年與父母同住,報稱父親早前遇上交通意外,急需籌錢治療,他為酬錢而販毒,但關員上門調查時,其父母均已外出工作,不排除有人撒謊,且強調就算屬實,亦不能成為販毒借口。
據悉,被捕青年平日愛到遊戲機中心流連,早前在中心內結識一些壞分子,遭利誘跨境運毒,聲稱每次報酬達2萬元,青年求財心切而犯險。
昨晨6時許,青年在深圳取得1.27公斤冰毒,分成3包纏在腰間,經落馬洲口岸過關,準備乘的士往旺角交貨,由於青年難掩慌張神色,終惹起關員注意,認為絕少青少年會在該時段過關,截查後揭發案件。
大律師﹕刑期可能長達30年
海關表示,在涉案青年手機內只能查出一名接頭人的聯絡資料,暫未知是哪個販毒集團在幕後操控,形容青年相當天真、無知,盲目相信壞分子的利誘,結果墮入法網。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販運冰毒的刑罰,遠比販運俗稱「K仔」的氯胺酮重得多。
根據法院頒布的判刑指引,販運600克以上冰毒,可被判處18年以上監禁刑期,故他推斷被捕青年的刑期可能長達20至30年。他指親人傷病非恰當求情理由,如被揭發以父親來撒謊,更可能有損印象,法官考慮減刑時可能更「手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