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杜絕「假結婚真移民」 擔保配偶須有共擁物業證明

[2017.01.20] 發表

【明報專訊】為了杜絕「假結婚,真移民」的欺詐行為,聯邦移民部已在去年12月﹐針對擔保配偶的移民申請推出了全新的申請文件,明確規定了申請人需要提供那些文件來證明其婚姻的真實性,其中包括共同擁有的物業證明等。其他文件還包括:能夠證明其在財政方面共同負擔的文件;共同擁有的物業證明或租房證明;照片;旅遊行程表;保險單;遺囑等。

如果移民官在審核上述文件的過程中,對於申請人婚姻的真實性有懷疑,移民官可要求申請人提供更多的文件。移民官還可要求申請人出席面談,通常而言,申請人和配偶將被分別接受面談。

根據聯邦移民部最新發表的統計數據,在2015年共有2,288宗配偶擔保的移民申請個案被拒,原因歸咎於申請人疑涉及「假結婚,真移民」的欺詐行為。上述被拒個案的數量在聯邦移民部當年拒絕的所有移民申請個案中佔6.1%。而在2013年至2015年期間,聯邦移民部總共拒絕了119,838宗移民申請個案,其中有5.1%的申請個案屬於配偶擔保的移民申請類別。從2016年1月8日開始,則有778宗配偶擔保的移民申請個案因疑是「假結婚」而受查。

聯邦移民部去年6月發表的統計數據還顯示,配偶擔保和擔保未成年子女的移民申請個案,成功獲批的比例是86%。聯邦移民部計劃在2017年透過配偶擔保和擔保未成年子女的移民類別,吸納6.4萬名海外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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