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二案 首被告稱為換保釋 憑推測錄口供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初策劃3次爆炸,昨在高等法院第96天審訊。首被告何卓為續作供,稱首次錄影會面後,有警員指他「講得唔係咁好」,他回想自己的表現,感覺警員對他的話「不為所動、冇乜興趣」,遂於同日稍後第二次會面上,「講出一孎黿懂作為我巀w碼」,換取警方答應讓他保釋,包括聲稱曾目睹次被告李嘉濱在涉案單位將粉末「燒埋一齊」。
稱首次錄影會面警顯無興趣
辯方展示何卓為2020年3月8日凌晨錄取的錄影會面謄本,並播放其中一些片段,何當中稱只租用宏創坊503室讓其他人儲存物品,會收取數千元報酬,不知當中包括化學物品。何在會面中強調「冇參與製作洁v、「唔知佢]搞咩洁v,只曾看過玻璃樽上有粉末,另否認與Telegram頻道「九十二籤」有關連。何昨稱此番話全部屬實。
講警感興趣事 試探「收貨」否
何卓為於會面中途一度問警員「講鬻瓻Y咪有機會保釋到?機會(係咪)多鬙?」何昨供稱,因警長劉永旭已表示若他配合先做錄影會面,會爭取讓他獲警方准許保釋,他遂「故意提一提佢」;其後他亦決定「試一試佢](劉永旭及警員梁家俊)」,說出對方感興趣的事,「試下講完佢]會唔會收貨囉」,遂提到Telegram頻道「香港魔法研究學院」的營運者是「旦丁」。
稱見警手機信息
「屈一個做主謀先」
辯方關注當警員在會面問及是否見過「旦丁」時,何稱只知道有此用戶,庭上卻指「旦丁」與中學師弟「阿蛋」是同一人。何解釋因警方尚未答應讓他保釋,「所以唔同佢講咁多浀瞴v。
何憶述首次錄影會面後,警方帶他前往宏創坊503室搜屋,途中他看到有警員的電話屏幕顯示「獵鷹行動」群組,一則信息提到「叫兩個犯屈魖鉹中@個做主謀先」。他認為警方有意從其他被捕者口中套取一些資料,但當時「覺得唔係好關我事」。返回警署後,梁向他表示涉及第四被告張家俊的部分「講得唔係咁好」,何遂同意下午做第二次錄影會面。
指「睹次被告燒粉末」僅推測
第二次會面中,何卓為表示曾目睹暱稱「山雞」的次被告李嘉濱將粉末混合,甚至「燒埋一齊」。何昨供稱感覺警方對其首次會面的供辭不感興趣,遂憑2019至2020年的經歷,以及看過的證物推測,作為自己獲得保釋的籌碼。案件周五續。
【案件編號:HCCC 1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