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輪姦案 辯方指事主自願性交後反悔
【明報專訊】兩名休班消防員涉嫌強姦女子案,昨日在高院續審。辯方盤問事主稱,當晚是雙方在酒後情到濃時,事主與首被告李浩田互相愛撫,但李不能勃起。在李進出廁所後,已見事主與次被告陳卓軒性交,遂撫摸事主及讓事主為他口交。辯方形容事主「表現興奮,全程有互動」,並指本案只是她事後反悔而起。事主對此一概表示不同意。
案發時26歲、任職咖啡師的事主X續作供。首被告李浩田(約31歲)的代表律師盤問稱,2021年8月20日在旺角帝京酒店房內,X與兩名被告在多輪喝酒遊戲後稍作休息。3人半躺在同一H上,X躺在兩男中間。次被告陳卓軒(約29歲)入廁所後,X側身望向李,又挨在李的肩膊。李伸手攬X的腰,又問X可否接吻,見X沒有反對,李開始親吻及撫摸X。
辯:表現興奮 全程互動
事主一概表示不同意
辯方續稱,當時X配合李的動作,又摸李的下體,惟李在過程中始終無法勃起,李要求口交,被X以李身上有汗味而拒絕,故李入廁所內洗澡,原本待在廁所的陳行出廁所。後來,李看見事主與陳性交,李與X對望後,撫摸X及讓X為他口交,而X則表現興奮,只是後來X反悔才引伸本案。X對辯方說法一概表示不同意。
辯方又稱,X自稱沒有男友,但X卻向法醫表示除了兩名被告之外,她在相關時段還有與另一人性交;X回答指該人是她的曖昧對象。次被告陳卓軒的代表律師盤問時稱,在李進入廁所後,X有挑逗陳,兩人是你情我願下性交;X對此表示不同意。
另與一人發生關係 事主:曖昧對象
控方覆問下,X稱3人在H上休息時,陳開始摸她,X曾望向李,用眼神來示意求救,惟李不但沒幫助X,更趁X迷糊中拉起X的手搭在其下體上。控方亦問,X如何界定男友與曖昧對象的關係,X稱曖昧對象指已互生情愫,但未確立正式關係。X作供完畢,審訊今續,將傳召X的友人作供。
【案件編號:HCCC2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