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診斷配藥平台 醫委查違守則否 另涉違廣告例 衛署發警告
【明報專訊】本報今年初報道,網上平台「醫家有藥(FastMed)」可售處方藥物並聲稱可提供線上文字診斷,記者實測獲安排「辛啟安醫生」WhatsApp「文字診斷」後購得抗生素和安眠藥,醫衛局長盧寵茂其後稱衛生署已展開調查。衛生署近日回覆本報稱,已將有關個案轉介醫委會跟進,調查是否有醫生違反專業守則,另指有關網上平台內容涉違《不良廣告(醫藥)條例》,已向發布及安排發布廣告的人及公司發出書面警告。
醫家有藥:醫療團隊以專業為本 嚴守法規
涉事網站仍有運作,惟已下架部分抗生素等藥物,並刪改部分簡介和用字(見另稿)。被問下架藥物及刪改內容是否因收到衛生署書面警告、辛啟安醫生是否仍為平台提供診症等,「醫家有藥」回覆本報時沒正面回應,稱平台首要目標是確保每個患者的健康和安全,醫療團隊始終以專業為本,謹慎處理每個診斷和治療方案,並秉承合法合規原則運營,嚴格遵守香港法律及醫療規範。
本報記者去年12月以顧客身分在醫家有藥先後訂購安眠藥和抗生素兩款處方藥,平台收款後安排「辛啟安醫生」透過WhatsApp提供「文字診斷」,問曾否用過有關藥物,便連同醫生紙將藥物寄出。盧寵茂在報道刊出後稱衛生署已展開調查並蒐證,了解藥物採購和遠程醫療是否符合相關守則,如發現違規會跟進。
衛生署上月23日回覆本報,稱有關網上平台內容涉嫌違反《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署方已依法跟進,並一直有不時抽查涉事平台,沒再發現涉嫌不良醫藥廣告。署方兩日後補充說,針對平台涉嫌違例,已向發布及安排發布廣告的人及公司發出書面警告。該條例禁止或限制任何人發布任何相當可能導致他人為其附表所指明目的而使用任何藥物、外科用具或療法的廣告,也禁止或限制口服產品於廣告內作出指明的六類聲稱。
衛署:倘發現違藥物法例 會即時調查
署方稱如發現有任何涉違藥物相關法例情G,會即時展開調查,如發現違法行為,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意見,「有關個案正在處理當中」。
立法會醫衛界議員林哲玄相信衛生署掌握一定證據,才作現有跟進,並提及條例規定糖尿藥、抗生素、心臟病藥、癌藥等不可賣廣告,或有具體限制,而涉事平台網站原本列有糖尿病、抗生素等藥物的宣傳用語,或涉違例。林續稱,透過WhatsApp診症並處方藥物不涉實體處所,故無法用《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規管,且由醫生處方藥物不構成違反藥物規管法例,故只能調查醫生是否違反專業守則。
林哲玄:非實體處所 不受私營醫療機構例規管
林哲玄質疑該平台做法是「假藉醫生處方賣藥」,病人未見醫生便已揀好藥物,後續「文字診斷」只是為「合法咧嚆纂v,做法危險且違反行醫原則,指應是醫生診症後,與病人商量找出最適切治療方案。
林說市民可自行買藥,但應確保安全,需考慮藥物過敏史、自身疾病等因素,而醫生及藥劑師角色正是確保用藥安全。他建議衛生署加強公摹虼|,舉例公眾或有錯誤減肥觀念,部分人甚至認為「點解要找醫生,直接買藥就得」,令有些不良網站因此有利可圖。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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