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4人保釋 學生會籲校方支援
【明報專訊】嶺大兩名現任和兩名前任學生會成員被指非法挪用學生會公款作私人用途,周三(4日)涉嫌盜竊及串謀盜竊被捕。警方昨稱,4人已獲准保釋候查,7月上旬須向警方報到。嶺大學生會昨向校方發公開信,呼籲校方派人主動聯絡被捕同學及其家屬,提供法律支援渠道,確保被捕學生獲公平公正法律意見。
籲各界勿未審先判
據了解,被捕人為嶺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財委會暨選委會主席吳泰霖、前任財委會主席林曉彤及前任代表會主席賴文鈞。其中賴卓賢昨午獲准保釋後,由親友陪同離開屯門警署。
嶺大學生會昨晚在Instagram發文,表示將盡快就是次事件發布正式聲明,呼籲校方及社會各界在案件經法院審理前保持冷靜和客觀態度,避免流於片面之詞「甚至未審先判」。該會又呼籲校方在學生遇到困難時主動提供心理支援並協助尋找法律意見,展現對學生事務主動承擔。本報正就嶺大學生會的說法向嶺大查詢。
警方前日交代案情稱,嶺大學生會兩名前任成員共簽發4張支票,涉款130萬元,其中一張40萬元支票存入一個本地學生組織,3張總值90萬元支票分別存入兩名聲稱為現任成員的私人戶口,分別被指用作償還卡數、償還私人貸款,以及注入個人名義開設的投資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