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作供52天 官就制裁取態200提問 質疑立法後繼續主張 本周四踏結案陳辭階段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為本港首宗「勾結罪」審訊,休庭約5個月後,將於本周四(14日)結案陳辭,案件進入尾聲。黎智英在審訊中作供52天,先後接受控辯雙方提問,3名主審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亦多次就庭上援引的證供向黎發問。本報統計法官提問次數和重點,範疇觸及黎對指控重點——制裁的認知和取態,亦涵蓋黎在《蘋果》的編採指示、言論根據等。黎的自辯最終會否獲接納,仍取決於法官裁決。
明報記者 湯璧瑜 李世聰
黎智英面對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和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其中「請求制裁」是兩項勾結罪的控罪元素,黎對制裁的看法至關重要。控方指控黎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與他人尋求外國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黎自辯時承認曾主張制裁,但《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再無提倡,否則等同「自殺」。黎作供期間,法官甚為關注黎對制裁的取態和認知,共約200次就此介入或提問,包括質疑黎在立法後仍有主張制裁,只是形式有變,更直接問黎的社交平台表達「中共幫兇」不能在美國開銀行戶口,「這是否算制裁的一種?」
就兩項勾結罪,控方指稱黎智英為「激進政治人物」,串謀《蘋果日報》6名高層、助手Mark Simon、從犯證人陳梓華和李宇軒,以及「攬炒巴」劉祖Y等人,透過不同平台尋求制裁,包括由劉、李等成立、由黎智英被指擔任主腦的國際游說組織「重光團隊」(SWHK),重光團隊後來加入呼籲制裁內地及香港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
赴美倡制裁打壓社運領袖 稱立法沒再提
至於黎智英的版本,根據庭上證供,黎於2019年7月和10月兩度赴美,其中7月那次,他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和國務卿蓬佩奧等人會面,並向蓬佩奧提議美國可制裁打壓社運的香港和內地領袖。至2020年《國安法》醞釀頒布,黎當時同意制裁支持立法的人,以阻止法例推行。同年6月30日法例生效,黎確認知悉要求制裁構成犯罪,無再提倡,「因為法律改變了我的行為」,否則等於「自殺」。黎另自言在庭上才聽聞重光和IPAC,不認識身兼兩個組織成員的李宇軒。
控方和黎智英的說法分歧令法官關注,法官共約200次就黎對制裁、敵對行動和國際游說的取態及認知提問或介入;例如2020年下半年,黎的Twitter曾發帖,稱制裁可令「中共的幫兇」和他們的資產在自由世界無處躲藏;法官李素蘭問「這是否算制裁的一種?」黎表示同意,並稱帖文僅談及假設情G。黎又提及美國撤銷本港特殊地位可迫使中國「更易滿足美國要求」,法官李運騰問有關措施是否符合黎口中的「強硬手段」?黎亦同意。
官另關注黎對重光團隊IPAC認知
就重光團隊和IPAC,3名法官分別約18次和14次測試黎的認知。法官曾指,黎的Twitter帖文不下一次提及兩者,雖然帳戶由「徒弟」李兆富管理,但黎沒理由無意了解;法官又說,被指招攬重光團隊加入IPAC的英國保守黨成員裴倫德曾向黎發信息,感謝黎就IPAC發帖,黎回覆「不客氣」,問黎有何解釋。黎稱他從不認真對待其信息,回應只是表現得有禮貌。
官50度詢問違法意圖 黎認「打擦邊球」
法官亦關注黎是否如他所言般擔心犯法,共約50次問到黎的違法意圖。黎曾於個人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聲言邀請以色列前副總理夏蘭斯基任嘉賓或被視為勾結,3名法官輪流追問黎何不採取謹慎態度、遠離紅線,是否願意和準備好承受風險?黎答說他不會瘋狂得擺明犯法,惟同意自己「打擦邊球」。
制裁以外,審訊呈現的證供亦觸及民主派初選以至國際關係等不同議題,法官共215次就該些議題發問,進一步了解黎的想法。黎與初選撇清關係、一度稱無為意,法官則引述證供指《蘋果》曾辦初選論壇、黎又發信息提起初選,黎終承認自己關注初選,以至有共識與別人跟進相關事宜。
另一方面,黎曾在「Live Chat」稱若不能改變中國,就會被中國改變,他庭上解釋說中國作為大國,若不融入國際價值體系,中國對國際價值的入侵將持續。法官杜麗冰指融入意味互相讓步,質疑黎提倡國際社會「改變」中國,而非中國「融入」國際社會,如「要穆斯林皈依你的宗教」。黎回應稱「我欣賞你的比喻」,但他並非主張中國完全讓步,同時說「任何事總有得與失」。
【案件編號:HCCC 51/22】
(黎智英案.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