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困水缸不治 工權會倡密閉空間施工前強制通報勞處
【明報專訊】屯門新圍苑新賢閣本月1日一名61歲工人墮水缸遇溺,另一工人見狀報案,傷者送院半個月,前日不治。去年勞工處修訂密閉空間工作指引,訂明工作時應有另一工人在外候命,僱主亦需提供救援裝備。有業內人士認為,如跟足「孖咇」及裝備指引應可避免意外。工業傷亡權益會表示,6年已有8宗密閉空間意外,新指引未要求僱主動工前先通報,依靠舉報難防意外。本報就事主有否獲發裝備、現場有否候命人員等查詢,勞工處回覆「已知悉事件,並展開調查」。
61歲張姓工人受僱於浚源工程有限公司,8月1日負責新賢閣大廈天台水缸防漏工程,以顏色水測試水缸有否滲漏,他打算移開塞住水缸去水位的沙包時跌入缸,手臂卡在去水口遇溺,另一在場工人見狀報警。傷者留醫屯門醫院,8月14日不治。
勞工處去年修訂《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刊憲,訂明當有工人在密閉空間工作,東主或承建商須委派一名「候命人員」駐於密閉空間外負責聯絡緊急救援,亦應提供充足裝備,包括呼吸器具、安全吊帶及緊急照明等,並由合資格人士填妥危險評估報告。
指引要求設候命人員
水喉匠:小公司未必
任職20多年水喉匠的楊先生向本報解釋,做防漏工程需於水缸去水口放置沙包防止漏水,然後將顏色粉撒於缸內,如水缸外地面有顏色水,代表測試位置有滲漏;若地面滲出無色水,即測試位置以外的地方有滲漏,需尋找滲漏源頭。他表示,水缸光線不足,如沙包置於缸內,要移除便有誤墮水缸危機,而水會流向去水位,或令身體因水壓衝向去水位「塞死」、水無法流出,引致遇溺。
楊先生表示,大公司一般會派兩人「孖咇」工作,但部分小公司或以成本及人手不足為由只派一人。
業界稱跟足指引可免意外
物業維修技術人員協會總幹事朱育青表示,密閉空間工作前須評估風險,同時現場要配備吊具供救援,並應以工具泵去所有儲水才入內移走沙包,倘水缸有水則不應入內,若跟足指引應可避免意外。
工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6年已有8宗密閉空間工作死亡事故,今次事件反映處方去年發布新守則亦未能防止意外,仍要靠處方巡查、物管界通報或工人舉報才可發現遺漏情G。
蕭倩文又指,密閉工作屬高風險作業,但守則未要求動工前通報勞工處,建議處方適時檢討守則,設立強制呈報機制,工作前須通知勞工處相關工作地點及會行使的安全措施;政府亦可加強教育物管業界,並設立指引讓物管前線人員協助監察水缸工作者的職安情G。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前會長陳志球認為,物管界對水缸意外責無旁態,需留意工人職安情G,但認為水缸的大小與位處樓層各有不同,「出一份general(通用)的指引亦無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