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藏毒判感化 停職警再犯囚4月
【明報專訊】已停職35歲男警涉4月在油麻地警署內,被發現其襪及身上藏有小量可卡因及俗稱「藍精靈」的咪達唑侖。他早前承認藏毒等兩罪,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稱,被告被捕時因再犯事而羞愧,試圖咬舌自盡。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提醒被告好好反省,「唔好諗住毒品可以解決到問題」,判監4個月。
被告方嘉偉(35歲,報稱公務員)早前承認各一項藏毒及抗拒警務人員罪。翻查資料,去年7月及8月被告因在葵涌警署內當值時藏有「藍精靈」、「白瓜子」等毒品,以及在街上被截查,被控3項藏毒罪,最終判感化一年及罰款2000元。
求情稱羞愧圖咬舌自盡 現尋專家治療
辯方昨求情指出,被告經深切反思後,明白依賴毒品逃避問題是錯誤做法,已開始藉做運動及向心理專家求助來根治毒品問題。他已婚並育有一名兩歲兒子,知道自己不應「帶壞」兒子。辯方又呈上被告家人的求情信,顯示被告姊姊早逝,年邁父母非常依賴被告。辯方續稱,被告在還押期間明白不能再墮落,現時「行過鬼門關,希望重建生活」,打算將來成為建築工人。
陳官稱,戒毒所報告顯示,被告並非毒品依賴者,故不建議被告入戒毒所。陳官就藏毒罪及拒捕罪分別以監禁6個月及9周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後,被告就兩罪分別判囚4個月及6周,同期執行。
案情稱,警員今年4月10日晚約9時10分在油麻地登打士街近東安街截停一輛的士,被告是乘客。警員將被告帶返油麻地警署接見室調查,並在被告的襪搜出3個透明可再封膠袋,共載有2.26克內含2.17克可卡因的固體、一張附有可卡因殘餘物的20元鈔票、4片內含0.05克咪達唑侖的片劑。警員當晚約9時45分拘捕時,被告情緒激動大叫「我想死」,其後不斷掙扎又咬舌頭。他最終被鎖上手銬。
【案件編號:KCCC 9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