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住戶襲擊是否合理武力 取決於入侵者持何種器具
自衛保家園非無限制 留法庭定奪
【明報專訊】在安省林賽市(Lindsay)發生的一宗入室盜竊案,引發關於「合理武力」的討論。警方表示,一名林賽居民在事件中襲擊了一名入侵者,導致其身受重傷,並因此面臨刑事指控。
這宗事件的法律觀點,引起極大關注,以至於卡瓦薩湖(Kawartha Lakes)警察總長柯克.羅伯遜(Kirk Robertson)發表聲明,回應外界對逮捕行動的批評。
自衛辯護變得更具挑戰性
他在聲明中寫道:「根據加拿大法律,個人有權自衛和保護自己的財產。但重要的是要理解,這些權利在加拿大並非無限制。法律要求任何自衛行動都必須與所面臨的威脅成比例。這意味儘管屋主有權保護自己和財產,但使用的武力必須在當時情況下是合理的。」
涉事住戶的代表律師諾頓(Steven Norton)周四向電台表示,他的當事人「堅稱自己無辜」,並認為「其行為是合法的」。他說:「每個人都對這個情況感到擔憂,因為每個人都希望在家中感到安全。」
多位法律專家表達了意見,以了解在面對潛在入侵居所時,法律上應注意哪些事項。
多倫多大學刑法教授羅奇(Kent Roach)指出,自從加拿大自衛法在2012年修訂後,這類案件變得愈來愈普遍。從那時起,預測自衛辯護是否有效變得更具挑戰性。
羅奇表示,最終是由警方來決定是否有足夠理由提出指控。「屋主當然可以提出自衛和保護財產的辯護,但在審判中成功與否是另一回事。」
羅奇表示,無論入侵者是在你的物業還是家中,規則都一樣,這意味「沒有絕對的自衛權利」。他解釋說:「最終,是由法官和陪審團來決定在當時情況下什麼是合理的。如果被告是為了自衛而行動,他們在審判中將受益於合理懷疑原則,但這沒有保證。」
刑事辯護律師諾伊伯格(Joseph Neuberger)表示,加拿大人有權保護自己、財產或家中任何人免受威脅。但他指出,許多案件的判決取決於入侵者使用的工具。
他說:「如果他們持有刀具,那顯然是一個更高的風險,存在明確迫在眉睫的傷害或死亡風險。你可以使用相當大的武力來擊退那個人,因為你可能別無選擇,你正在保護家中的其他人和你自己。」
同樣,如果入侵者持有槍械,這將使屋主面臨重大的傷害或死亡風險。
諾伊伯格表示,如果使用的武器不是刀或槍,情況就會變得模糊不清。自衛法考慮到個人在應對威脅時可能處於極度創傷狀態,導致他們當下無法衡量自己使用的武力程度。
解除武裝後續毆打視為越界
他補充,如果一個人使用棒球棒等武器來解除入侵者的武裝後,卻繼續毆打他們,這些情況將被視為「過度使用武力」,並可能導致屋主被控加重傷害罪或更嚴重的罪行。
這宗事件發生在周一凌晨3時,地點位於肯特街(Kent Street)的一處公寓。
警方稱,一名44歲男子在睡夢中醒來,發現一名入侵者闖入其單位。隨後雙方發生衝突,導致入侵者受到嚴重且危及生命的傷害。
在美國,有幾個州實施「城堡原則」(Castle Doctrine),允許個人使用包括致命武力在內的合理武力來保護自己免受入侵者的侵害。但加拿大並沒有類似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