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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醫生免受《商品例》監管

【明報專訊】美容投訴不斷上升,消委會在2015年首11個月接獲1272宗涉及美容服務的投訴,較2014年同期大增22%。現時不少美容公司都會聘用醫生提供醫學美容服務,昨有前美容公司醫生因打肉毒桿菌時貨不對辦而被醫委會裁定失德,但原來監管貨不對辦的《商品說明條例》,並不規管醫生等專業人士。

湯家驊:專業人士服務非一般消費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律師和工程師等均獲豁免,註冊醫生亦屬於獲豁免的類別之一,其營業行為僅受醫委會規管。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解釋,制訂條例時決定豁免專業人士,是由於他們提供的服務不是一般消費項目,故認為毋須監管。湯家驊又指出,除非能證明美容醫生是有犯罪意圖地存心誤導消費者,否則若只是因判斷錯誤或疏忽,導致服務出現貨不對辦,商品說明條例便無法適用,消費者只能以民事方式控告。

消委會:美容中心或犯法

消委會發言人亦表示,消費者在接受美容服務後發覺貨不對辦,只要醫生沒參與推銷便可獲豁免。但負責推銷的美容中心則有可能因就服務作虛假商品說明而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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