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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陳茂波夫婦誹謗案 漢基校董上訴終院遭拒

【明報專訊】財政司長、前發展局長陳茂波及妻子許步明,6年前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家教會及家長發電郵及會議摘要,指該校校董盧光漢的龍鳳胎子女在考試中作弊和獲包庇。陳氏夫婦其後被裁定誹謗,上訴庭後來裁定陳氏夫婦上訴得直,盧氏一方不服,早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上訴許可,但昨被上訴庭駁回,並下令盧氏須為兩次上訴向陳茂波付15萬元訟費。

須支付陳15萬訟費

上訴庭在去年的判辭指出,本案中有維持學校聲譽和公正處理作弊投訴等共同利益,他們之間的通訊,理應獲「受約制特權」保障。

惟盧氏一方不服,質疑法庭如何在「受約制特權」免責保障,及保護學生免受網絡欺凌及誹謗言論攻擊之間取得平衡,盧氏認為上訴庭判決出錯。另外,盧氏不滿上訴庭推翻原審陪審團裁定電郵內容屬「惡意誹謗」的裁決,以及不滿上訴庭沒有將案件發還重審。

上訴庭昨拒絕發出上訴許可的判辭指出,盧氏一方誤解去年的判辭,指原審法官當時錯誤指引陪審團故須推翻裁決,及認為沒有任何一個合理的陪審團會裁定該些電郵屬「惡意誹謗」,故拒批上訴終院許可。

【案件編號:CACV251、2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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