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白牌車 警放蛇拘兩司機
【明報專訊】警員昨喬裝乘客「放蛇」,乘搭透過網上平台預約的私家車後,拘捕兩男女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當中涉案持雙程證女司機,另涉「違反逗留條件」被捕。
女司機持雙程證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黃嘉穎稱,兩名被捕司機分別為37歲持雙程證內地女子及31歲本地男子,涉案兩私家車已被警方扣查作進一步檢驗。據悉被捕女子持有可在本港駕駛的合法執照,她駕駛的豐田私家車屬公司登記車輛,正調查該公司與她的關係,及從事非法載客取酬活動多久;至於男子駕駛的寶馬私家車則屬個人登記車輛。
黃呼籲市民出行必須使用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如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保障。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出租或載客取酬;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可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