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手記:恃弱凌強 /文:尚東美
【明報專訊】最近上海一宗交通意外被內媒及網媒廣泛報道,從監控紀錄可見,一女子騎單車邊轉彎邊橫穿馬路,結果與一輛慢速行駛的汽車相撞,女子倒地受傷,交警到達現場了解情G後判定女子負全責。這宗普通交通意外被關注,因該女子家人不服判決,質疑「以前駕駛員多少都要帶點責任的」,結果被交警反批「人人都這樣想,司機還怎麼開車?」正是這句話獲網民一致讚好。
誰錯誰負責,本是很合理,但筆者曾多次從不同司機口中聽到實際不然,他們表示只要撞到行人、單車或電動單車,就算司機沒錯也要承擔部分責任,因這些人是「弱勢群體」,故交警判定責任時,司機無論如何都應負一部分責任。
今次上海交警判罰,正對馬路上「恃弱凌強」的誤解作明確澄清。誤解或源於過去判定責任方時不嚴謹,原意或是要保障較易受傷的一方,但久而久之卻令市民有錯覺,無論誰錯司機都得賠,例如那些跟筆者訴苦的司機,他們都言之鑿鑿稱這是法律規定。如此誤解也令行人、單車及電動單車有恃無恐,亂過馬路,常橫衝直撞,因深知就算自己不對,司機都不敢撞過來,結果所謂保護弱勢,反成擾亂交通安全的「擋箭牌」。
文:尚東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