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樓問風水 七仙羽未親見 女子指違約 小額錢債索償
【明報專訊】一名女子指七仙羽(趙玲,圖)違反服務承諾,就出售物業尋求風水諮詢時,七仙羽無親自出面,事主在佛堂內與「不知名人士」會面後,支付逾3.3萬元購買服務,最終物業以比她理想中少2萬元的價格售出。她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七仙羽退款,七仙羽的伴侶昨日代表出庭,稱對本案內容不知情,「蒙在鼓堙v。暫委審裁官麥銘賢將案件押後至11月24日再提訊,以待雙方存檔證據。
申索人指售樓未達目標價
申索人為郭倩怡,被告為趙玲。趙玲昨沒到庭,授權她的伴侶Gerald代表出庭。據申索書,申索人經預約後於2024年9月10日到趙玲位於太子的佛堂,但沒看到趙,只由在場其他人與她會面。申索人寫道「(與她會面的人)稱(她)可以410萬賣出物業,(但她)需付14,680元,後來物業只以408萬賣出」。
前後付款3.3萬 購服務買法器
後來申索人再預約於同月16日到佛堂,仍未能與趙見面,更獲告知需再支付1.5萬元及3800元,因此認為服務並非由趙本人提供,屬違反服務承諾,故向趙玲追討她支付的33,480元。
申索人在庭上確認,她首次上佛堂「問事」後支付14,680元購買服務,之後再到佛堂支付3800元買「法器」,並另付1.5萬元購買關於「自身健康」的服務。申索人說,她願支付如此多金錢是因為趙玲知名度高,惟最後「唔係佢(趙玲)幫我做服務,最後係不知名人士幫我」。
官促說明何謂違約 11月再訊
趙玲伴侶Gerald則稱,無收到關於本案的任何文件,但有人告知他們指有人入稟控告趙玲,於是決定到小額錢債審裁處了解。Gerald說不知道趙與申索人之間有什麼協議,希望進一步了解。
麥官聽罷,指示Gerald提供一個可收到申索方文件的地址,申索人則須在下次提訊時清楚說明為何認為趙違約,以及澄清被告為趙玲抑或趙的公司。
【案件編號:SCTC 204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