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音樂教師聲稱不滿民建聯東區區議員周潔冰的政見,一個月內五度用黑色油漆塗污周的宣傳海報,其後又多次損狳靽鴩くB的門鎖,他昨承認9項刑事疰a罪,保釋候判。裁判官下令被告賠償3960元,斥責其表達政見的方式「不可接受」,強調他應用文明方式表達不滿。 不滿民建聯周潔冰政見 被告洪智康(40歲)原被控21項刑事疰a罪,昨獲控方撤回其中12項。案情指出,被告去年8月3日至13日,五度用黑色油漆塗污周潔冰位於北角及天后等地方的宣傳海報;同年8月21日至10月5日,被告又多次用膠水堵塞周潔冰辦事處門鎖的匙孔,又用士巴拿損壞辦事處的電鎖,後來他被埋伏的警員拘捕。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惠德將判刑押後至本月16日,其間索閱被告的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ESCC3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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